“十一五”以来,我省抢抓西部大开发、扩大内需等历史机遇,克服特大凝冻灾害、百年不遇旱灾的不利影响,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不同要求,深入推进以林业为重点生态建设,加强生态恢复和重建工作,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加大对现有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管理力度,促进全省生态系统平衡,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生态恢复和重建成效显著,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158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93万亩,封山育林987万亩,治理石漠化面积5549平方公里。其中:天保、退耕还林、珠防等重点生态工程完成营造林912.5万亩,占全省营造林面积总数的58%;石漠化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完成治理面积2540平方公里,占全省治理石漠化面积的46%。完成义务植树1.43亿株。城郊绿化和旅游干线公路绿化步伐加快,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省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功能不断提升,“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初步形成。据测算,到2009年末全省森林面积达到10707万亩,森林覆盖率40.52%,活立木蓄积量3.33亿立方米。“十一五”期间,我省投入生态建设的资金呈大辐度增长,其中累计落实生态建设的林业资金123.12亿元(其中中央107.25亿元),较“十五”的73亿元增长68.7%(其中中央投资较“十五”期的68.89亿元增长了55.7%)。
生态资源保护力度加大。一是全省共建立自然保护区130多个,其中国家级8个和省级3个,纳入保护区管理的土地面积达到96.02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5.5%。全省建立森林公园66家,其中国家级21家、省级26家,地县级19家,纳入森林公园管理的土地面积24.7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4%。二是初步形成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全省纳入补偿的国家公益林面积1766.03万亩,受益农户97.10万户427.65万人;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1000万亩地方公益林进行补偿,同时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的集体林实施生态补偿。三是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我省年森林火灾受害率平均为0.58‰,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平均为1.1‰,均低于年度控制指标。四是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省森林和野生动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达到99个、总面积1146万亩,占国土面积的4.3%。五是启动森林经营工程,提高森林质量。2010年中央财政补助我省35个国有林场启动开展了30万亩的以低效林改造和中幼林抚育为主要内容的森林经营工作,这将有利于我省森林质量的不断提高。
产业发展步伐加快,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继续紧紧依托退耕还林、巩固退耕还林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的实施,坚持生态与经济结合的原则,推动发展山区特色林产业,全省经济林面积规模达到1350万亩,竹林面积达到280万亩,花卉及观赏苗木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以26个省级林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为带动,重点推进木竹浆纸一体化、人造板、竹木复合材料和家具制造等木竹精深加工,赤水年产20万吨竹浆纸一体化项目建成投产,全省人造板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立方米。以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为依托的森林旅游快速发展,累计接待游客3884万人次,实现直接旅游收入10亿元。“十一五”期间,我省林业总产值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2010年达到280亿元,林业为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生态文化广泛传播,生态文明深入人心。“十一五”期间,始终坚持把构建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与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同步推进,实现了生态文化建设的良好开局。一是生态文明观念普遍增强。党的十七大以来,建设生态文明、保护青山绿水已逐步成为各级党政领导的执政理念和全社会的共同行动。省委决定建立黔东南州生态文明试验区,毕节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遵义等市县获得国家森林城市、全国造林模范县(市)称号。二是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扎实开展。黔灵山公园被确立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龙架山、玉舍、紫林山森林公园被确立为生态文化示范基地,通过系列活动,强化了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三是生态文化宣传影响广泛。贵阳市成功举办了两期生态文明高层论坛,《贵州日报》、《中国绿色时报》、《贵州林业》等报刊杂志及广播、电视、网站等,采取专栏、专题、专刊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使生态文化知识广泛传播。
林权改革不断深化,配套政策逐步完善。自2008年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累计完成勘界确权面积1.28亿亩,占林改面积的98%,林权证发证率达到97%,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配套改革得到同步推进,相继出台了基层林业执法人员经费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林地林木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等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政策。。
重大项目相继启动,支撑力度继续加大。2008年,启动实施了55个试点县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3年累计安排植被恢复面积305万亩,为综合治理石漠化提供了重要支撑,极大地拓展了生态建设的空间。2008年,国家正式审批了《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规划2008年至2015年,以实施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和补植补造为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总投资60多亿元。专项规划的实施,为解决我省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十一五”期间,森林抚育补贴、湿地保护补助、林木良种补贴等相继试点启动,为逐步建立林业支持保护体系奠定了重要基础。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我省森林覆盖率和人均占有森林面积虽然略高于全国的平方水平,但与周边省(市、区)相比差距较大。据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我省森林覆盖率在全国居第16位,而相邻云南、四川、广西分别为第7、14和4位;贵州人均森林面积为2.18亩,而且云南、四川、广西的则分别为6.29、2.87和3.9亩,且贵州这两项指标在南方省份中排名靠后;林草植被质量不高、生态功能不强。贵州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森林经营管理集约程度低,树种单一,中幼林较多,林分质量普遍较差,人均活立木蓄积和单位面积蓄积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6.6%、67.9%,单位蓄积量仅为全国水平的68%,天然草地有近2/3是低产退化草地。大部分森林的生态功能较差,全省生态功能三级和四级的林分占80%以上,林下植被稀疏,郁闭度低,林草植被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增加碳汇、抵御自然灾害的生态功能不强;水土流失严重、危害大。贵州水土流失面积高达7.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1%,年土壤侵蚀量2.53亿吨,年侵蚀模数1432吨/平方公里,相当于每年流失40多万亩耕地的表层土。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毕节地区虽然经过20多年的建设,年土壤侵蚀模数仍高达3389吨/平方公里。严重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不仅使贵州国土有效承载量降低,生存发展空间受到极大限制,而且大量泥沙淤积直接威胁“两江”下游的生态安全;生态状况区域性差异大。全省森林覆盖率从分布上看,呈东高西低的特点,东部地区森林覆盖率在50%以上,西部地区大部分县市森林覆盖率不足40%。西部地区水土流失依然严重,土地石漠化呈逐步加剧的态势;中部地区生态恶化势头虽然得到初步遏制,但林份质量低;东部地区森林覆盖率高,生态恶化势头得到基本控制,但产业发展水平低,群众从生态建设中得到的利益不多,尚未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业链;石漠化扩展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石漠化是特殊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人为因素起主导作用。贵州碳酸盐岩广泛分布、岩溶地区土层浅薄且地势崎岖、河流深切、植被生长缓慢等因素是石漠化形成的主要自然因素,人为因素主要是岩溶地区资源环境的人口承载力严重超限,造成陡坡开垦、过度樵采、不合理开发等活动频繁,从而导致土壤极易流失,形成了人增—耕进—林草退—石漠化的恶性循环。目前贵州耕地中仍有973万亩25°以上坡耕地,需要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同时,尚有23个石漠化县未纳入国家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范围,这些县石漠化扩展趋势明显。据分析,目前全省石漠化仍以1%的速度扩展开来,恶化趋势尚未得到完全扭转;林业建设投入不足、任务艰巨。多年来,林业建设单位投资长期偏低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建设质量难以保证,局部造林质量不高。目前,尚有1820万亩宜林荒山需要造林绿化, 973万亩25°以上坡耕地需要治理,10552万亩森林需要保护。剩下的荒山荒地大多零星破碎、土壤瘠薄,造林难度大、成本高,生态建设任务异常艰巨。
“十二五”生态建设工作的打算。“十二五”我省生态建设要围绕《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对生态建设的定位,按照“西治、中保、东建”的基本思路,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加强森林资源、草地建设和保护,加大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动植物栖息地,提高林草质量,保障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上游生态安全,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构筑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确保至“十二五”期末,我省生态环境脆弱状况得到有效改善,石漠化扩展态势初步遏制。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活立木蓄积量提高到3.8亿立方米,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5.6%。五年新增治理石漠化面积1.6万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万平方公里,治理退化草地533万亩。拟开展的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有:
退耕还林(草)工程。工程范围包括毕节地区、黔西南州、安顺市、六盘水市、铜仁地区全部,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的部分县,共80个县。“十二五”期间实施退耕地造林300万亩,荒山造林400万亩(人工造林300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确保将重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的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草);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抚育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范围包括毕节地区、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地区全部,六盘水市、安顺市、黔东南州、黔南州的部分县,共67个县。规划“十二五”期间建设350万亩公益林,其中人工造林100万亩,封山育林250万亩;森林抚育工程范围涉及全省85个县,规划“十二五”期间,实施森林抚育2900万亩,对幼龄林采取割灌修枝、透光伐措施,对中龄林采取生长伐措施,对受害木数量较多的林分采取卫生伐措施,对防护林和特用林采取生态疏伐、景观疏伐措施,对低质低效林采取树种更新等改造措施;长江、珠江防护林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范围包括毕节地区的毕节、大方,贵阳市的白云、花溪、开阳、清镇、修文,六盘水市的六枝、水城,遵义市的仁怀、桐梓、习水、湄潭、务川,共14个县。工程布局在长江流域范围内,重点是江河源头、大中型水库周围的宜林荒山。规划“十二五”期间,人工造林80万亩;珠江防护林工程范围包括珠江流域的盘县、兴义、兴仁、晴隆、望谟、普安、安龙、贞丰、册亨、关岭、荔波、平塘、罗甸、长顺、惠水、独山、三都、从江等18个县。建设重点是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的宜林地。规划2011至2015年,人工造林100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范围包括已设立的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道真、石阡、大方、黔西共4个县已设的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80多个县级(林业)自然保护区。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是:到2015年,力争有2个保护区(雷公山、宽阔水)达到国家级示范保护区水平,2个省级保护区(大沙河、佛顶山)升格为国家级保护区,生态移民1万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范围包括毕节地区、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地区、贵阳市等地区的50余个县,包括威宁草海、道真大沙河、金沙冷水河、黔西附廓水库、赫章癞蛤宝大山、黔西沙坝河水库、余庆飞龙湖、紫云翠河、石阡鸳鸯湖、赫章雨帽山等重要湿地。规划到2015年,建设湿地保护区3个,国家湿地公园5个,地方湿地公园12个,恢复湿地3处;草地开发利用工程。范围包括毕节地区、黔西南州、遵义市、铜仁地区、安顺市、黔南州、六盘水市等地区的60多个县。规划到2015年,建成高产优质人工草地633万亩,治理退化草地335万亩,建设棚圈108万平方米,青贮窖池748万立方米,购置秸秆加工机械7.1万台(套),建成后年均新增秸秆饲料化利用能力370万吨;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工程范围全省78个县,主要开展采取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草地建设和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措施,规划“十一五”期间,封山育林育草425万亩,人工造林614万亩(公益林201万亩,商品林413万亩);人工种草107万亩,改良草地198万亩,建设棚圈132万平方米,青贮窖182万平方米,配置饲草机械2.5万台(套);建设基本农田373万亩、田间生产道路6206公里、排涝渠1174公里、拦沙谷坊坝17067个,泉点引水3174公里、引水渠1875公里、小山塘1042个、小水池(配套沉沙池)47万个,灌溉管网1357公里。项目区整合建设沼气池86万口、小水电工程11.4万千瓦,配备节能灶86万个;易地扶贫搬迁3万户14万人,劳动力转移培训并输出73万人。
2011年生态建设工作打算。一是2011年我省将继续以天保、防护林和退耕还林为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为基础,力争完成350万亩营造林任务,确保实现森林覆盖率真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的目标。二是在全省78个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全面推开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专项)工程,年内完成治理石漠化面积1000平方公里,力争解缓部分地区生态恶化的发展趋势,确保生态重建和生态修复;三是在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退耕地还林)政策实施中,加大对我省的倾斜力度,确保我省重要生态地区和重要生态脆弱区25度以上陡坡耕地能尽可能列入退耕还林实施范围;四是争取国家支持对我省开展以威宁草海重要湿地进行综合治理为重点的湿地建设工程,继续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生物多样性优势得以保存和发挥;五是力争进一步加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范围和提高补偿标准,争取在国家确定将其列入基本建设工程后扩大我省森林经营的范围,提高我省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六是依托生态建设工程,着力打造特色经济林产业,不断挖掘林业潜在的经济效益。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的大前提下,力争打造出一批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构建了良好生态环境“双赢”的示范基地,探索出山区林产业发展的有效道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