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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他农村劳动力)

支持政策:对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黔籍农村劳动力,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按100元/人的标准发放。补贴时间到2025年12月31日。

文件依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6号)

申报条件: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黔籍农村劳动力。

申报流程:①符合条件的个人向经营地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材料进行核实;③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补贴。

申报材料:Ⅰ.自行外出到省外就业的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招用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或3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证明;③补贴申请表。Ⅱ.由相关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统一组织到省外就业的,须提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活动,同意后组织实施,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包(租)车合同;②费用票据;③补贴申报表;④花名册等。

申报渠道:在县(市、区)政务中心窗口申报办理。

咨询电话:省就业局 851-8681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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