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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质量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是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

贵州地处西南腹地、云贵高原东部,地貌以高原山地为主,地势西高东低,境内地势起伏较大,岩溶分布广泛、发育强烈,是典型的喀斯特山区,石多土少,石漠化严重,易受侵蚀,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和逆向演变。

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近年来,贵州始终牢记嘱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锚定绿色低碳发展这个主要目标,坚持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实施生态治理工程为抓手推动自然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动人为水土流失防治,以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夯实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全省水土流失状况持续好转,水土流失实现面积和强度“双下降”,水土保持率逐年提升,贵州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连续三年被水利部等国家七部委评为“优秀等次”。

着力强化综合治理。制定《贵州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贵州省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明确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全省通过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坡耕地治理、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矿山整治修复等工程,完成投资247.56亿元,治理水土流失2.67万平方公里,超额完成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任务完成率达109%。

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等规章制度,创建“法制水保”。坚持简政放权,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全省累积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4万余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6500余个。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项目开展联合监管,累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4万余次,验收核查2400余个,狠抓问题整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项目,经过努力,全省违法违规行为逐年减少,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提升到87%。

着力加强信息化管理。在全国率先建成投运省水土保持大数据平台、率先实现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卫星遥感监管全域覆盖,“天地一体化”监管及应用系统被列为全国智慧水利优秀应用案例示范项目、纳入2020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将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数据全部整理入库,实现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建管全过程信息化运用,搭建“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水土保持大数据平台与政务服务互联互通。

着力健全完善监测体系。实施全省水土流失动态常态化监测,对全省27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升级改造,还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测管理,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哨兵”作用。加快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推广,成功创建普定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金沙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

进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等方面提出更高的需求、更严的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全省水土流失仍面广量大,水土流失防治成效还不稳固,防治任务仍然繁重,水土保持管理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基础支撑能力有待提高,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与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重大战略的要求还存在差距,迫切需要我们创新水土流失防治理念思路和方法路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2022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对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部署,明确了2025年、2035年水土保持工作目标,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全省水利系统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的需要,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以流域为单元,以水系、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水利部门要加强与林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同发力,治山、治水、治污协同推进,统筹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坡耕地治理、流域水系整治、生活污水治理,大力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培育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换通道,创造更多更加优质的生态产品,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支撑。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和激励并重。全面落实《贵州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贵州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村民自主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推行以奖代补、村民自建、以工代赈等建设模式,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土地使用者和承包经营者的主体作用,多渠道增加水土保持投入。健全水土保持市场化投入机制,综合运用产权激励、金融扶持、新增耕地指标、生态产品价值形成等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两手发力”推动市场和政府共同治理水土流失。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健全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管护机制,完善水土保持治理工程运行维护费用财政和受益主体分摊机制。

坚持锚定新时代水土保持目标任务和责任考核。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高质量编制出台贵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文件要求明确的2025年、2035年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修订水土保持规划,明确各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严格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全面完成预防保护和治理任务,确保2035年底水土保持率达到78.4%。

坚持信息化和监测监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智慧水保建设,加强人为活动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持续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验收管理,深化强化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及时发现、精准判别、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利用大数据加强人为水土流失风险跟踪预警管理。完善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监管规则,补齐监管短板。以赤水河流域等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消长分析评价,为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提供依据。

坚持示范引领和宣传引导并举。加大创建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县、示范园、示范工程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将水土保持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奋力谱写新时代贵州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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