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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奖补一批“以竹代塑”经营主体

近日,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对2025年度“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奖补拟补助对象和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9日)。

此次奖补经营主体名单有:贵州竹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路兴竹木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新锦竹木制品有限公司、贵州兴常美竹业发展有限公司、泰盛(贵州)竹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榕江县永发竹业有限责任公司、榕江县圆泉竹业加工厂等7家企业,合计奖补资金超147万元。

此次奖补根据《贵州省“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奖补办法(试行)》(黔林发〔2025〕8号)要求,经“以竹代塑”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县级林业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初审、市(州)林业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复审及第三方机构核查等程序,拟对相关经营主体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开展的“以竹代塑”产品研发、设备购置、生产销售等工作给予奖补。

通过财政奖补激励,拓宽我省“以竹代塑”应用场景,推进“以竹代塑”产业集群建设,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助力塑料污染治理与“双碳”战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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