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度,提高试点单位公开事项梳理工作水平,确保纳入清单管理的事项不重不漏、分类科学、要素完备,3月19日至23日,贵州省针对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不同领域,从贵阳市南明区、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遵义市播州区等6个试点单位和贵州省公安厅等8个省级牵头部门分别抽调23名熟悉工作的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对试点领域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通过一周努力,工作专班共梳理出10个试点领域的1058项公开事项,初步形成了全省统一的公开事项标准,为后续规范公开行为、完善公开平台、健全公开制度等提供了基本遵循。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试点工作方案,贵州省和上海市、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在本次试点中,共同承担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在本次集中梳理过程中,贵州省针对各试点单位公开事项梳理不全、标准不一、数量差距较大等问题,在既有清单基础上,围绕“三个统一”,全力打造公开事项清单“升级版”。
一是统一梳理范围。明确所有事项的梳理全部围绕“广义”的试点领域进行,打破部门壁垒界限,凡是与试点领域“沾亲带故”,能够为群众开展办事服务、了解政府运转提供便利的事项,一律纳入清单进行公开,如将计生服务事项纳入医疗卫生领域,将出入境服务事项纳入户籍管理领域,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纳入涉农补贴领域等。
二是统一清单模板。省政府办公厅结合各试点前一阶段梳理的事项清单,重新制定了《贵州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事项清单(样表)》和《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编制指南(试行)》,明确了本次集中梳理的事项清单必须包括事项编码、所属类别、事项名称、公开内容等12个必备要素,形成全省统一的清单模板,作为各试点开展事项梳理的基本参照。
三是统一梳理依据。将各试点单位此前已公布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作为事项梳理的基本依据,参照国务院相关部委的主动公开目录、国办和贵州省历年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各环节,对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进行梳理,不能公开事项必须说明理由和依据,确保事项梳理全覆盖无盲区。
按照领导要求,贵州省集中组织梳理出的公开事项清单,已分别提供给各试点单位,由各试点单位以此为参照,再进一步调整完善本地区事项清单,并制作公开流程图,确保试点工作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