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名称: | 刘颖 | 会议届次: |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
建议标题: | 关于在贵阳市推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建议 | 建议编号: | 第509号 |
主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无 | |
复文标题: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代表名称: | 刘颖 |
会议届次: |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
建议标题: | 关于在贵阳市推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建议 |
建议编号: | 第509号 |
主办单位: | |
会办单位: | 无 |
复文标题: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刘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贵阳市推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建议》(第509号代表建议)收悉。该建议是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建议,由袁周副主任牵头督办。经认真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人口快速增加,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如,贵阳市中心城区每天处理生活垃圾约2800吨。正如建议所指出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可回收物、家庭厨余、废电池、废灯管等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既可提高垃圾资源利用水平、减少垃圾处置量,又可降低垃圾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具有经济、社会、生态等多种效益。
2012年以来,贵阳市乌当区主要采取“政府推动、社区发动、企业主动、市民行动”的方式,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具有良好的基础。2014年,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乌当区完成了360余户小型试验工作,配置垃圾中转站设备1套,垃圾袋4万个,手板车50余辆,果皮箱200余个,可卸式垃圾收运车10辆。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积极申报争取,2015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的通知》(建办城〔2015〕19号),明确将贵阳市列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根据要求,到2020年,各示范城市(区)建成区居民小区和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应达到90%;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下降6%(以2014年数据为基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含再生资源回收、焚烧、生物处理等方式)。
下一步,贵阳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加快编制《贵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与处理专项规划(2015—2030年)》,对全市行政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垃圾处理方式选择等进行规划。二是在继续做好乌当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及时总结经验并逐步向全市推广试点成果。今年5月,乌当区启动了中间试验工作,预计今年将完成4000—6000户规模。同时,拟在观山湖区选点试验,该工作正在筹划中。三是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推进垃圾收运系统改造,加快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升级改造及建设步伐,大力提升垃圾综合处理能力,最大限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四是制定垃圾分类宣传方案,从政府示范、社区试点、加强保障、专项监督、反哺于民、惠及百姓等方面入手,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指导和帮助贵阳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扩大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垃圾分类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并逐步在省内有条件的城市推广。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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