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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名称: 齐新潮 会议届次: 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引入“第三方大数据社会征信体系”深化我省商务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71号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代表名称: 齐新潮
会议届次: 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引入“第三方大数据社会征信体系”深化我省商务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71号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齐新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入“第三方大数据社会征信体系”深化我省商务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建议》(第71号委员提案)收悉。该提案是2015年省政协提案委商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提案。经认真研究,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商务诚信建设,通过积极探索推进,全省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一)信用政策制度不断完善。一是为进一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规范企业信用信息使用和管理,我省颁布了《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第136号令),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二是为提高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联合惩戒约束机制,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2014年12月,我省制定了《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黔府办发〔2014〕46号),对具体的失信行为、失信等级、惩戒措施、信用修复条件、守信激励措施等进行了明确。三是根据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2014年8月,出台了《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黔府发〔2014〕25号,简称《纲要》),该《纲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包含商务诚信建设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完成顶层设计,全面进入系统、有序的组织实施阶段。同时,我省正抓紧制定《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则》、《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创建工作实施意见》、《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联合激励政策》等政策制度。

(二)信用平台建设有序推进。一是2011年9月,我省建成并投入使用了全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贵州省企业诚信信息网,www.gzcredit.gov.cn),该平台具有信息整合、信息查询、信息交换、信息公开等功能,至2015年6月底已征集工商、税务、质检等33家单位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1193万余条,初步实现了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互联互通和共享交换。目前,正结合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对该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高度整合和综合运用。二是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在全面搜集我省所有金融机构企业信贷信用数据的基础上,建立了金融信用信息系统。为更加全面地反映企业主体的信用信息,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扩大数据采集范围,已将部分行政处罚信息、公积金缴存信息、法院判决信息等非银行信息纳入系统数据库。截至2015年6月,该系统共为贵州省11万余户企业及其他组织建立了信用档案。三是已建成“贵州诚信网(www.gzcx.gov.cn)”,并设置了“贵州省信用信息综合查询平台”,可以利用该平台实时发布新闻、公布相关政策、宣传诚信典型、查询企业信用等。我省将固定安排一定资金对该平台进行维护改造,为建设贵州省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奠定基础。

(三)信用信息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为深化和拓展企业信用信息的应用领域,我省印发了《贵州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实施方案》,明确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评级、信用报告等专业性信用产品作为日常行政管理的参考依据。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已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财政支持、政府采购、融资担保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领域核查企业信用信息或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同时,我省还印发了《关于在贵州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要求受让企业必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以降低交易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下一步,我省将制定《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市场准入、资金扶持、资质审核认证、落实国家优惠政策、表彰评优等方面,对守信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对失信的企业予以限制。

(四)信用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目前,我省正深入推进遵义市省级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已确定安顺市为省级信用建设创新示范试点,在信用制度建设、信用产品和信用信息使用、信用宣传教育、农村信用工程建设、“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体制机制建立等方面开展试点。已确定清镇市、凯里市、都匀市、仁怀市、兴义市、兴仁县、义龙新区、盘县、水城县为省级县(市、区)信用建设创新示范试点,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应用、信用制度建设、诚信农民建设、诚信文化教育宣传等方面先行先试。将威宁县迤那镇作为信用建设创新示范试点乡镇,大力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建设。同时,在行业试点方面,已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公共安全、住房建设、交通、水利、旅游、税务、环保等领域和行业开展信用试点建设,重点围绕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和数据档案、创新信用管理方法、惩戒失信行为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五)信用建设宣传力度逐步加大。我省逐步加大对社会信用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诚信守信的先进典型,积极培育全民诚信文化。一是组织省内主要媒体通过消息、评论、通讯等方式逐步加大对诚信建设的宣传报道。每月定期在《贵州日报》公布“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贵州好人榜,在贵州广播电视台五频道《法治第一线》栏目持续推出每周一星诚实守信典型。同时,通过《贵州日报》对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进行详细全面地报道,宣传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如《贵州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贵州省对企业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等报道。二是邀请国内主流媒体全面报道我省信用建设情况。2015年3月12日,在全国两会期间,《光明日报》以《贵州:全方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题,从法制、市场和道德三方面,详细介绍了我省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重点领域建设情况,取得了较好社会反响。2015年4月21日,《中国青年报》在头版刊登了《贵州清镇探索建设信用体系——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介绍了清镇市将诚信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主要手段,有效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的有益探索和取得的成效。同时,我省委托光明网开设了“诚信贵州”栏目,实时发布贵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动态。

综上,我省包含商务诚信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信用平台搭建、信用信息应用、信用试点、信用奖惩等工作正有序推进。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引入第三方大数据社会信用服务机构”,是积极刺激信用市场需求、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省已在政府资金补助、金融信贷、企业债券发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等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中要求企业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大数据开展服务业务。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执行放宽准入条件的各项政策,如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放宽经营场所登记等。二是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开展信用信息征集、贮藏、加工、服务等工作,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使用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三是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诚信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其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提供意见和建议。四是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跨地区开展征信服务活动。五是将各行政部门监管信息迁入“云上贵州”系统,实现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整合,进而推动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征信系统共享交换。

2015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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