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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名称: 向红琼 会议届次: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标题: 建议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县民族乡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 建议编号: 第478号
主办单位: 省扶贫办 会办单位: 省民宗委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代表名称: 向红琼
会议届次: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标题: 建议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县民族乡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
建议编号: 第478号
主办单位: 省扶贫办
会办单位: 省民宗委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向红琼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县民族乡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第478号代表建议)收悉。该建议是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建议,由李飞跃副主任牵头督办。经认真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省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而地处偏远、资源禀赋相对较弱的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更是任重道远。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工作,相继制定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府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州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黔党发〔2016〕31号)、《贵州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6〕252号)、《贵州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全面小康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编制了月亮山区、瑶山地区等民族地区专项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促进民族地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同时,在年度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方面,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整体贫困因素,不断加大支持力度。2016年共投入民族地区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37.9亿元,占全省资金投入的58.9%,重点打造了一批草地生态畜牧业、中药材、核桃、精品水果、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扶贫产业。2017年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下达民族地区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约27.2亿元,占全省第一批投入的58.3%。

为贯彻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制定支持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要求,促进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加快发展,今年以来省民宗委制定了《关于制定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加快发展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和文件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并牵头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征求部门意见、拟定编写大纲,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关于支持民族乡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8月11—15日,省民宗委分别在贵阳市、安顺市、凯里市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11个民族自治县政府及发改局、涉及民族乡的部分非民族自治县(区)政府、部分民族乡代表、市州民宗委的意见。目前,省民宗委正在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将抓紧修改完善《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关于支持民族乡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并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为民族自治县、民族乡脱贫攻坚同步小康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您提出的加大扶贫攻坚工作力度、财政扶持力度、精准帮扶力度、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以及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建议已全部吸纳融入到意见文稿中。

我省扶贫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省扶贫办、省民宗委等有关部门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谋划、抓好落实,为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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