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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名称: 民革贵州省委 会议届次: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盘活我省农村闲置土地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28号
主办单位: 省农委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8号党派提案的答复
代表名称: 民革贵州省委
会议届次: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盘活我省农村闲置土地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28号
主办单位: 省农委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8号党派提案的答复

民革贵州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盘活我省农村闲置土地的建议》(第28号党派提案)收悉,该提案是2017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提案,由蒙启良副主席督办。提案客观准确反映了我省当前农村闲置土地难以被流转的原因和流转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流转经营机制、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建立流转平台等建议,对我省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土地有序流转、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结合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的办理意见,就提案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贵州省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一方面,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部分农村土地闲置和撂荒。为充分合理利用我省土地资源,努力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2015年4月,印发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5〕17号),对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省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加快土地有序流转工作得到有效加强。2016年,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100万亩,签订流转合同面积680万亩,备案面积200万亩。

(一)关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近年来,我省针对农村土地基础条件差、规模化经营难度大等问题,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1—2016年,已建成高标准农田686.43万亩,总投资150.68亿元。下一步,我省将严格按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将目前闲置未流转开发利用的土地作为重点整治对象,整合涉农涉地资源加大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和农村建设进行综合治理,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推动土地有序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奠定基础。

(二)关于创新闲置土地流转经营机制的建议。目前,我省正结合农村土地确权、“三权分置”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的开展,积极探索适合我省的闲置土地流转经营机制。截至2017年7月,全省1360个乡镇已全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实测面积占全省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的90%以上,力争今年总体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工作,彻底解决我省承包土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不明、登记不健全等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我省已制定《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7〕2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作了明确。下一步,我省将通过试点先行、典型引导,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实现涉农县(市、区)产权交易市场全覆盖。

(三)关于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的建议。村级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省各地结合自身区位特点、发展基础、资源优势,扬长避短,探索出了资源利用型、资产经营型、产业发展型、易地置业型、服务创收型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通过积极改革创新,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涌现出了六盘水市“三变”改革、遵义市“三资”转换、安顺市“三权”促“三变”、铜仁市“三社合一”促“三变”、黔南州经营乡村促“三变”等各具特色、富有实效的经验做法。2016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57.3亿元,集体总资产达150.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6%和12%。下一步,我省将全面推动农村“三变”改革,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完善和规范村级管理运行机制,选好配强村支两委,引导广大农户利用土地、资金、技术等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发展壮大村级经济组织的同时,为农民带来更多实惠。

(四)关于妥善处理农户与流转经营主体利益关系的建议。我省已通过《实施意见》对农户和流转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一步作了明确:一是通过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财政、信贷保险、用地、项目扶持等政策,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二是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承包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普通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分享农业规模经营收益;三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相互融合,鼓励家庭农场、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联合与合作,依法组建行业组织或联盟。目前,我省盘州市在开展农业部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中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具体方式为:由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流转土地后,统一对外招商或引进龙头企业投资,流转指向性增强,流转效率得到极大提高。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多种运行模式,努力提高农户经营收益,实现土地保值增值。

(五)关于利用大数据推动闲置土地流转利用的建议。为充分发挥大数据对农村闲置土地流转的推动、规范、引介作用,我们结合提案提出的建议,正在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建设农村承包地信息应用平台。主要目的为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网签备案、土地流转监管、纠纷仲裁调处等业务数据和确权数据的协同管理,探索建立土地承包合同变更登记机制,实现相关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农民查询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服务,推动确权成果在土地流转、抵押担保、涉农补贴、承包权退出、解决地块细碎化等方面的应用。目前,全省统一的农村承包地信息应用平台已经立项,正在组织开展招标工作。二是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系统。我省在现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为主的各类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基础上,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条件,以县为重点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依托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立全省统一的集政策和综合信息发布、数据统计、情况分析、交易行为监管功能为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目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系统平台已经立项,正在组织实施,计划今年底上线试用。

2017年9月6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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