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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名称: 九三学社界别 会议届次: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发展毕节试验区乡土民族文化旅游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149号
主办单位: 毕节市政府 会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49号界别提案的答复
代表名称: 九三学社界别
会议届次: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发展毕节试验区乡土民族文化旅游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149号
主办单位: 毕节市政府
会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49号界别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界别: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毕节试验区乡土民族文化旅游的建议》(第149号界别提案)收悉。提案内容客观实在,分析问题准确到位,提出的意见建议非常有建设性,对促进毕节试验区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乡土民族文化旅游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该提案是2017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由周建琨副主席督办。经认真研究,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在国家、省大力发展“大旅游”、实施旅游融合发展的战略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毕节市抢抓全国“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核心区建设的历史性机遇,提出重点打造“古彝圣地、文化高地、走廊要地”的战略定位,通过抓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承、少数民族文献古籍翻译出版、创建“双语”和谐示范学校、开展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编排和拍摄民族舞蹈和影视剧作等,将民族文化元素进行提炼并融入景区、建筑、旅游商品设计中,继承悠久的民族传统文化,创新多元的文化资源,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全市旅游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接待游客1436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061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3%、26%。仅2016年,全市接待游客5494.2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44.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2%、42.2%。

一、强力推动文化旅游改革创新。一是深化“1+N”旅游供给侧改革。制定出台了《毕节市推动旅游供给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毕节市完善旅游产品供给的实施方案》《毕节市推进旅游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毕节市加快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毕节市提升旅游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1+4”改革文件,不断完善旅游产品供给,着力破除制约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约束,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二是推进旅游业管理体制创新。2017年3月,毕节市旅游发展委正式挂牌成立;将毕节市旅游产业发展振兴委员会改为毕节市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设立各分项工作组,建立完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分项小组工作规则,做实旅游发展领导体制;推进各县(区)单设旅游局或旅游发展委,力争2017年完成七星关区、百里杜鹃管理区旅游发展委挂牌;深入推进织金县、百里杜鹃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景区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全市“1+3”旅游综合监管机制逐步完善,旅游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三是创新旅游投融资体制。组建了毕节市旅游开发(集团)公司,通过资金注入和资产划转,壮大旅游开发实力;设立了旅游发展基金,下一步将通过发行债券等融资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旅游项目建设。

二、明确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2016年,毕节市印发了《中共毕节市委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转型跨越的决定》,确定了奋力打造国际知名山地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明确了加快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发展的方向、路径和措施;编制了《毕节市旅游产业创新提升规划(2016—2025)》,以“洞天福地·花海毕节”旅游形象品牌为统领,着力打造“古彝圣地、文化高地、走廊要地”,提升毕节“藏羌彝文化走廊”核心区品质,全力构建国际知名山地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通过《决定》的贯彻落实和《规划》的组织实施,全面优化“一核心、三龙头、六板块、七古城、一走廊”旅游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着力促进毕节市旅游品牌创建大提升、旅游服务设施大提升、旅游发展质量大提升,努力实现毕节市旅游业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体转变、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从观光型向复合型转变、从过境地向目的地转变。力争到2018年,全市接待游客达到80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收入68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到2020年,全市接待游客达到1.2亿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收入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

三、加快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依托“100个旅游景区”建设,以旅游规划编制、乡村旅游建设、旅游扶贫工作、旅游厕所建设、旅游市场营销、文化资源挖掘、演艺节目和影视剧作编排和拍摄等重点工作为抓手,深度融入文化元素,加快完善旅游产品供给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发涵盖观光、休闲、避暑、养生的复合旅游产品,全景观打造,全产业链开发,推动全市旅游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型升级,唱响“洞天福地·花海毕节”品牌。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家园建设、新农村建设和重点旅游景区建设,积极推进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工作,提升乡土民族文化旅游品味。相继建成和启动建设了大方慕俄格古城、黔西化屋基苗寨、鸡鸣三省等一批民族文化、红色旅游景区景点,拍摄和编排了《奢香夫人》、彝族古剧《撮泰吉》以及苗族舞蹈滚山珠、“迁徙舞”、“搓步舞”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剧目和舞蹈。全市共创建A级景区18个,其中5A级1个(百里杜鹃)、4A级3个(织金洞、草海、慕俄格古城)、3A级14个;成功申报国家自然遗产1处(织金洞)、世界地质公园1个(织金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个(织金洞、九洞天)、国家级森林公园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草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个、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全国及省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点8个。

同时,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等部门大力支持毕节市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注重乡土民族文化的挖掘和整理、传承和创新,把文化融入旅游,以旅游弘扬文化,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2013年以来共为毕节市申报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项目5个、乡村旅游项目3个、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申请到中央预算内资金4520万元;将毕节市大方慕俄格古彝文化旅游景区、大方奢香花谷生态文化旅游景区、黔西水西古城文化旅游景区等一批历史和民族文化特色旅游景区纳入全省100个旅游景区,将168个富有乡土民族文化特色的乡村旅游村寨纳入全省“百区千村万户”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予以重点支持,促进毕节市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文化旅游品牌打造等。

经过多年的发展,毕节乡土民族文化旅游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还存在协作联动不够紧密、资金投入需进一步加大、产品竞争力需进一步提升、改革工作需进一步深化等问题。下一步,毕节市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将充分吸收采纳提案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围绕全国“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核心区建设,推动古彝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依托悠久的历史文化、多元的民族文化等文化资源,大力推进乡土、民族、历史、红色、试验区等特色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一方面,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等部门将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毕节市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并支持毕节市申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提升以旅游厕所为重点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打造智慧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支持毕节与遵义、铜仁等试点建立区域推广联盟,加大旅游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等,为毕节市旅游业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另一方面,毕节市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认真组织实施《毕节市旅游产业创新提升规划(2016—2025)》,在景区景点建设、乡村旅游打造、旅游线路组织、旅游商品开发以及建筑设计、文艺活动编排、饮食品牌打造和旅游商品开发等方面,更加注重突出乡土民族文化元素,推动全市旅游从自然景区观光向乡土民族文化旅游体验方向规范发展、提质转型。二是推进旅游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有效整合旅游、交通、农业、住建等相关行业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部门支持,同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民间资本投入,着力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围绕旅游景区周边、交通主干道、“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园区等,加大高速公路连接旅游景区的公路以及旅游标识牌、旅游厕所、旅游服务中心等设施的建设投入。三是大力提升乡土民族文化旅游服务质量。严格实施《毕节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毕节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认真开展旅游环境及市场秩序大排查、旅游窗口行业从业人员大培训和大竞赛“三大行动”,努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全力开发乡土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加大文化挖掘、保护、传承、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创新路经,开发一批乡土民族文化旅游产品。提升已有景区、村寨、线路、剧目、旅游产品品质,加大营销力度,提升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2017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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