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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名称: 曾力群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317号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会办单位: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7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名称: 曾力群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317号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会办单位: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7号建议的答复

曾力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经省民政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

  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养老事业发展,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  〕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措施》(黔府办发〔2015〕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8〕17号)《贵州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黔民发〔2017〕2号)等相关政策,发布实施省级养老服务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养老机构建设指南》,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养老政策制度,为养老服务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二、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通过争取改革试点、贷款、招商引资等方式,解决资金投入的问题,探索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已积极争取将贵阳、遵义、六盘水、毕节、黔西南、黔南等市(州)纳入中央财政保障开展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在毕节开展市域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在南明、开阳、晴隆、从江、麻江、雷山等县(区)开展县域养老资源统筹改革试点,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新路径。支持黔西南州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机构”相衔接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为全省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建设探索实践经验。二是积极争取世界银行贷款3.5亿美元、法国开发署联合融资贷款1亿欧元,用于支持贵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是积极引进美国魅力花园、德国蕾娜范、国投健康、上海和佑集团等国内外知名康养企业落户贵州,发展养老事业。同时,充分运用我省大数据发展成果,推动构建“互联网+智慧养老”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努力实现养老服务线上、线下互动。

  三、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积极探索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新模式。探索机构全托、社区日托与居家服务“三位一体”发展模式,鼓励有资质、有能力的市场主体按片区运营养老机构设施,推动标准化、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一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9〕25号),对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养老服务领域,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二是积极推进公建民营。出台《贵州省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暂行办法》《关于推进全省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截至目前,全省投入运营的城乡养老机构1581所,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全省民营养老机构268所,运营床位数占全省25%。三是开展从业人员培训。2015年以来,累计组织全省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护理员、管理员、民政系统涉老工作人员培训9000余人次,培训各级政府涉老工作人员、养老机构负责人800余人次。四是推广医养康养结合典型模式。积极推广贵阳市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列入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乌当区东风医养健康小镇、云岩区皇钻养老院的宣传介绍力度,推动民办养老机构积极参与社会养老事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和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全省养老事业,特别是居家养老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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