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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名称: 农工党贵州省委 会议届次: 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发挥中医药在健康贵州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建议编号: 第4012号
主办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 会办单位: 省医保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012号提案的答复
代表名称: 农工党贵州省委
会议届次: 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发挥中医药在健康贵州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建议编号: 第4012号
主办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
会办单位: 省医保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012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贵州省委:

  贵委提出的《发挥中医药在健康贵州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第4012号)收悉。该提案紧扣当前贵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重点,对促进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该提案被选为2020年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由王世杰副省长领衔督办。经认真研究,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切实增强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建议

  一是发展方针逐步明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国家中医药大会精神,我省及时召开了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正在起草《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在深入调查摸清全省中医药发展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以“创新守正”为指引,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制定全省中医药改革发展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有效举措,高起点谋划全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确保中医药管理体系更加科学,服务能力逐步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不断加强。二是管理体制逐步健全。全省9个市(州)卫生健康局建立了中医科(处),34个县(市、区、特区)卫生健康局建立了中医科(股),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中医药管理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三是投入机制逐步完善。2019年、2020年分别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225万元、3750万元,支持43个县推动县级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同时,积极对接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拟于今年内成立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贵州中医药发展基金,募集资金将用于中医药疾病预防、救治、科研、教学、人才培养、学术推广等系列公益项目。四是协调联动逐步加强。建立了以省级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为主要形式的多部门联动机制,共同研究中医药事业有关的医保、价格、行政许可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形成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中医诊所备案、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传统制剂备案、经典名方注册审批等改革工作。

  二、关于“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共遴选确定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49个(177个在建,72个已完成),5个重点专病。2019年,设立了10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2020年,将以贫困县中医医院为重点,在全省建设30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并加大对县级中医医院的指导力度,推动现有县级中医医院全面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服务能力。下一步,我省将建成一批优质医院,做优做精省级中医医院,争创建成国家中医临床诊疗中心;建设全省中医医疗技术指导中心、中医循证医学中心和中医临床教学科研基地,依托省、市、县三级现有中医医疗服务机构“布局一批中医康复中心”;积极推动贵州省苗医医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置少数民族医院,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院加挂民族医院牌子,围绕我省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防治,加强苗医药、侗医药等民族医药的研究使用。

  三、关于“医教协同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我省坚持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强化医教协同,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制定《贵州省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实施方案(试行)》(黔中医药发〔2019〕1号),构建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进一步探索和丰富以师承教育为途径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推进建立内涵清晰、模式丰富、机制健全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二是推进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贵州中医药大学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我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建设基地,重点培养我省中医药临床、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培育孵化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优秀学术团队。三是制定“贵州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细则,以“贵州省名中医”为指导教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通过师承教育继承和整理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研究、发展中医药学术,培养优秀的中医临床人才。四是印发《贵州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8〕21号),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和激励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持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助理全科医生培养等工作,不断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中医药医疗技术人员。目前,我省拥有国医大师1名,全国名中医4名,国家级中医教学名师2名,贵州省名中医70名;建立了国医大师工作室1个,全国名中医工作室4个,全国流派传承工作室1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52个。下一步,我省将大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化结构层次,更好地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关于“健全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政策”的建议

  由于中医治疗手段的特殊性,中医诊疗收费标准按照针刺、灸法、推拿等项目收费,其中针刺28个项目、灸法8个项目、推拿14个项目。对于小儿发热、咳嗽、腹泻推拿等,我省有“内科疾病推拿”“其他推拿治疗”“小儿捏脊治疗”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较为明确。2018年,我省印发《关于新增苗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8〕395号),将22个苗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试点,并授权医疗机构自行制定价格,以鼓励调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更好推进我省以苗医为代表的民族医疗事业发展。同时,积极开展以骨科为代表的中医单病种付费项目制定,鼓励中医骨科适宜技术发展,鼓励医院、医师使用中医诊疗技术方法。目前,我省共执行23个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已经对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开展了调整。下一步,我省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临床应用面较广、比价关系不合理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整工作,根据试点情况及医院申请,进一步增加苗医医疗服务项目,择机推进侗医及其他民族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入公立医院,发挥价格职能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努力推动中医药在健康贵州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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