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名称: | 刘丹等委员 | 会议届次: |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
建议标题: | 关于推进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建议 | 建议编号: | 第3008号 |
主办单位: | 省民宗委 | 会办单位: |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
复文标题: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008号提案答复的函 |
代表名称: | 刘丹等委员 |
会议届次: |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
建议标题: | 关于推进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建议 |
建议编号: | 第3008号 |
主办单位: | 省民宗委 |
会办单位: |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
复文标题: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008号提案答复的函 |
刘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建议》收悉。该提案纳入2021年省政府重点督办提案,由郭锡文副省长领衔督办。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织省民宗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认真会商研究,认为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我们将结合工作部署,进一步吸纳用好建议,加快推进民族特色村寨高质量发展。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先行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省民宗委编制印发了《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指导规划》《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规划(2016—2020)》,明确了保护发展的方向和路径;支持和推动各市县结合实际,编制本地专项规划、廊带示范规划和重点村镇详细规划,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分类规划体系。同时,出台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保护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指导,积极推动民族特色村寨科学保护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将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纳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于2021年1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明确提出了实施“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保护利用工程”,对已命名挂牌的1328个民族特色村寨持续开展保护性整治,保留传统农耕文化、民族文化和民俗文化元素,保护生态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统筹新村规划整治,完善基础设施,促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传承与发展。同时,围绕新时期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目标任务,省民宗委牵头编制《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规划(2021-2025)》,指导各地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纳入本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与乡村振兴全面有效衔接。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印发实施。同时,支持和推动市县两级结合实际编制本地专项规划,加大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各地抓好有关规划贯彻落实,规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推动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整体性保护,为全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关于加大投入的建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把乡村旅游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出台了《关于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旅游产业化建设多彩贵州强省的意见》等系列文件,依托民族特色村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推动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计划,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9亿元,整合各类资金150多亿元投入特色村寨建设,培育了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品牌,走出了一条文旅结合的少数民族村寨发展新路径。全省368个市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寨中,民族地区占比近50%,全省3000余家标准级以上乡村旅游村寨、客栈和经营户(农家乐)中,民族地区占比超过50%,有力助推了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争取国家有关部委资金支持,整合多方资源,共同推动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
三、关于示范带动的建议
目前,在全国165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中,我省有312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十三五”期间,省民宗委连续开展了五批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活动,命名了1328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省文化旅游厅在推进乡村旅游扶贫中,推广“三变模式”和“三带三加”乡村旅游组织化发展样板,建立股份合作型、劳动就业型、委托经营型等多种利益联结共享机制,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一寨一策”要求,坚持以村民需求为导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自觉接受村民监督,着力打造更多全国、全省少数民族特色示范村寨,分类分批推出一批开展文化体验、乡村休闲、健身康养、观光农业、研学探险、特色产业等旅游产业的民族特色村寨。按照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标准,把民族特色村寨作为重点,推进民族文化与旅游融合,创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继续开展乡村旅游标准化评定,在民族特色村寨中评定并提升一批乡村旅游村寨、客栈、农家乐(经营户),提升民族特色村寨服务质量。继续加大农村“三变”改革力度,支持农民在产业发展中通过股权深度参与,更多分享产业增值带来的收益。
四、关于加大培训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针对边远民族地区存在国家通用语言交流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国家通用语言和实用技术“双培”行动,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对外交流难、了解政策难、学习技能难的问题,先后组织集中办班4438期、培训22.2万人次,民宗、教育等部门联合办班3709期、培训18.6万人次,累计培训40.8万人次。组织实施传统文化挖掘整理、民族文化阵地建设、民风民俗展示、民族节庆扶持、民族文化传承人培养等系列保护专项工作,推动了民族文化特别是一些特别稀有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打造了民族文化名片,丰富了民族文化宝库。全面加强特色人才培养,在全省3856所中小学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建立109所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示范点,实施“千百十”民族工艺人才培养计划,命名130家“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基地”和622家“少数民族手工艺传习所”,推动民族文化在传承中提高、在传播中发展。针对贫困地区旅游部门干部、旅游企业管理人员、乡村旅游村官、旅游扶贫带头人等进行全覆盖培训,培训乡村文化旅游人才超过1.5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民族特色村寨实际,加大组织实施培训力度,在实用技能方面,加强农业产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技能,增强农民创收能力。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方面,深入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大力培育一批村镇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提升传承人综合素质,促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在乡村旅游方面,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乡村旅游行政干部、重点村干部和产业人员,以及乡村民宿管家、主人等专题培训力度,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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