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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名称: 彭玉荣 会议届次: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加强我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1104号
主办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04号提案的答复
代表名称: 彭玉荣
会议届次: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加强我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1104号
主办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04号提案的答复

彭玉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该提案是省政府副省长吴胜华同志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认真研究办理,认为所提对策建议针对性强,对我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并将其运用到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我们将结合现有工作部署,进一步吸纳用好建议,不断加强我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建议

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严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相关制度机制建设,以严的考核、严的措施和严的问责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

(一)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考核。2018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黔府办发〔201812号),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压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形成了政府主体、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

(二)强化坝区耕地保护。20192月,聚焦全省优质耕地保护,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500亩以上坝区种植土地保护办法》(黔府办函〔201917号),明确责任主体、保护范围,建立500亩以上坝区种植土地占用储备库,强化监督问责,各市(州)、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保护措施,为确保坝区种植土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二、关于“加快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

(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清查。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工作部署,省农业农村厅于20202月启动了“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摸底调查工作,在省直各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和市、县、乡三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于2020年年底完成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各地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

(二)严格统一规范管理。紧紧围绕国家新的工作要求,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竣工验收、规范设计、建后管护等方面着力,先后制定《贵州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实施细则》《高标准农田管护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推进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五统一”,在全国率先用制度的形式落实了省级农田管护资金。

(三)因地制宜提高建设标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制定《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试点方案(2021年—2022年)》,在全省20个县开展农田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试点,利用新增耕地指标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积极利用省级农业现代化发展基金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农田建设投入新模式、新渠道,推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一体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由数量增长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由财政单一投入向多元化投入转变、由重建设向“建、管、用”并重转变。

(四)推进耕作层剥离试点。我省于2012年启动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并将贵阳市纳入试点范围,2019年贵阳市出台实施方案对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进行明确,延伸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制度,落实“剥—储—用”等为一体的管理与利用机制,目前工作开展情况较好。

三、关于“稳步提升粮食产能和质量”的建议

(一)推动任务落实到户到田。聚焦粮食播种面积4131万亩以上、总产量1058万吨以上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水稻、玉米、小麦、薯类等区域布局和生产供给方案,合理规划布局我省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将全省粮食生产任务分解下达各市(州),逐级签订粮食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县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粮食生产方案,将全年粮食生产任务逐级分解到村到组到户,细化落实到田间地块。

(二)推动技术服务到户到田。研究制定《贵州省主要粮食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技术资料汇编》《贵州省粮食单产提升方案》《贵州省2021年度“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等指导性文件,通过土壤培肥、轮作休耕、合理密植、绿色防控等措施,不断提升粮食生产技术水平,助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组织省优质粮油产业发展技术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围绕夏粮油收获、春耕生产、病虫害防控等工作开展技术巡回指导,通过线上培训、远程指导、现场演示等多种方式开展技术服务,今年累计出动粮油专家500余人次,培训基层领导、技术干部、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5000余人次,全面提升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

(三)推进示范引领到户到田。加大示范技术推广力度,积极利用中央和省级粮食生产资金,在产粮大县、粮食生产重点县、粮食生产集中连片坝区实施稻油轮作、优质特色粮食产业发展及粮食单产提升示范工程等重点项目,打造一批优质稻示范基地,通过基地和企业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巩固提升优质粮食种植面积和生产能力。

四、关于“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建议

(一)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0年开始,我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依据由计税耕地面积调整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同时要求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保障合理合法耕地均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增强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2020年,共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9.2亿元,由各地按照确权面积测算通过“一卡通”补助到户。今年将继续承包地确权面积为补贴资金下拨依据,县级以实际发放面积综合测算自行制定补贴标准提高单位补贴额度,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二)创新开展粮食价格指数保险。我省对三大粮食作物开展种植保险、制种保险,并对产粮大县三大粮食种植保险免除县级财政配套。截至2020年底,三大粮食作物保险投保户数276万户次,风险保障46.5亿元,11.7万户次获得理赔3959万元。将进一步组织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研究粮食价格指数保险产品,持续巩固提升我省粮食生产安全

(三)加大对产粮大县、国有粮食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20182020年,共投资贵州省“优质粮食工程”三年行动20.1亿元,高质量推动我省粮食产业发展。中央下达我省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64亿元,用于奖励全省21个产粮大县、20个产油大县和2个制种大县。2021年,中央继续下达我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6.4亿元,较2020年增加了13.5%,安排粮食风险基金5.58亿元,用于支持省储粮管理总公司及相关省级储备粮代储企业储备所需利费补贴。

(四)落实国家种粮一次性补贴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61号)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及时组织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调查核实,会同省财政厅将资金下达到县,研究制定《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以县为单位统一发放标准,规范发放流程,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以省委农办名义下发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快发放进度,建立日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将一次性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实际种粮的农民手中。

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谋划,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争取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强化政策引导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步提升粮食产能和质量,持续巩固提升我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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