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名称: | 沈祥春 | 会议届次: |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
建议标题: | 关于促进苗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建议编号: | 第1032号 |
主办单位: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会办单位: | 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复文标题: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032号提案的答复 |
代表名称: | 沈祥春 |
会议届次: |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
建议标题: | 关于促进苗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建议编号: | 第1032号 |
主办单位: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会办单位: | 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复文标题: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032号提案的答复 |
沈祥春委员:
感谢您对全省苗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苗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032号)收悉。该提案是省政协提案委商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提案,按照2023年重点提案办理要求,交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会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抢抓乡村振兴机遇,强化产业发展”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苗药产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将苗药产业纳入乡村振兴特色优势产业进行统一谋划、一体发展,推动苗药产业竞争力持续增强。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为推进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畅通中医药产销渠道、推进“中医药+”多业态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同时,我省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品种+市场+企业+协会+农户”等4种利益联结共享模式,持续增强苗药产业带动乡村振兴、增收致富的能力。
二、关于“整理现有标准,完善苗药质量建设”的建议
质量是苗药产业发展的命脉。为筑牢苗药质量安全底线,增强优质苗药供给能力,我省立足资源禀赋和现有基础,围绕品种培优和标准化生产,持续开展苗药质量建设工作。实施种子(苗)优化提升行动,建立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区3个,认定新品种26个,建设省药用植物种苗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种子种苗繁育基地61个,推动160余种药用植物种质资源由野生变家种,筛选出天麻、半夏、头花蓼、太子参等一批优质种质资源并重点推广。推动药材标准化生产,制定天麻、铁皮石斛、箭叶淫羊藿等道地药材生产技术规范,建立天麻、黄精、半夏等道地药材流通标准和“贵天麻”道地药材质量标准,切实增强药材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同时,我们不断强化科技赋能,大力推动苗药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间的科技交流合作,支持苗药龙头企业贵州益佰制药联合贵州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共建并申报国家苗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2个,立项中医药民族医药研究课题561项,推动苗药“糖宁通络”开展循证医学研究;推进贵州省苗医医院、黔东南州苗医医院建设,在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3个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区域苗医药院内制剂中心,为苗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关于“采用绿色、机械化、规模化栽培”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中药材绿色化、机械化、规模化栽培,努力实现中药材产业可持续发展。按照《贵州省林下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2023年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苗药等中药材生物生态学特性及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巧妙利用林下空间开展药材种植,合理安排轮作、间种和套种,并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有序推进种养循环,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集约高效的林下药材生产格局。目前,全省形成了黔南黔北石斛产业带、黔东黔西及黔北天麻产业带、黔中东部太子参产业带、黔中黄精产业带、黔西南白及产业带,中药材产业正从粗放量小向集约规模转变。
下一步,我们将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坚持“稳面积、调结构、增效益”工作总基调,建设全链条标准化体系,完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有序推广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绿色防控技术和林-药、粮-药等高效种植模式,充分发挥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才、资源、设备等优势,构建苗药高质量“政产学研用”体系,加强关键技术科技攻关,推动苗药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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