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要实现综合实力大提升,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在2019年基础上翻一番;经济效益大提升,旅游人均花费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奋力打造国际一流山地旅游目的地和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加快推动贵州从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跨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全省旅游产业化推进大会(2021年6月7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持续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发〔2022〕13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核定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要求,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进一步对全省范围内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了调查。经核定,形成《贵州省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现予以公布。
《贵州省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6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47处;可移动革命文物51件(套),其中一级文物3件(套),二级文物9件(套),三级文物15件(套),一般文物24件(套)。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落实革命文物保护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加大对革命文物保护级别提升的支持力度,将革命文物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夯实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升研究阐释和展示利用水平,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
贵州省文物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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