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发布本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7年,我厅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按照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成立了厅主要领导担任组织,厅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已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非公开信息信息目录,动态调整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步骤和办理时限等,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同时,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不断优化完善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时对厅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进行更新完善。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建立了门户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厅门户网站已于2017年4月底迁移至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设置“重点领域公开”“专题专栏”等栏目,对有关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并及时转载国务院及省政府发布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了厅领导班长成员及工作分工、干部人事任免、厅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和信访、投诉举报方式;厅机关负责实施和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有关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其他涉及社会发展和公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等信息。同步开通了厅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范厅发文处理笺,明确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在制作相关政府信息时,拟稿人应在发文处理笺上提出是否公开及以何种载体公开的初步意见,按程序上报处室负责人和厅分管领导审核,对不予公开的信息,须注明原因和理由,相关政府信息制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规范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建立了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及程序。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应当公开而不公开和审查不严、公开内容失真以及出现泄密,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造成不良后果的,对主办处室予以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全年未发生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事件。
六是加强学习培训。2017年11月22—23日,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部分人员到上海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举办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座谈会,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工作先进经验、典型案例,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04条。
(一)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数量
一是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累计点击率已达167137753人/次,2017年以来点击率为8035743人/次,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904条。
|
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 |
行政许可、办事流程等信息 |
各类文件 信息 |
农危房改造、保障房建设等专项信息 |
其他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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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 |
3条 |
2803条 |
67条 |
11条 |
表一 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是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24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01条。
三是通过省内外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全年通过《人民日报》(人民网)(2条/篇)、《中国建设报》(32条/篇)、贵州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16条/次)、《贵州日报》(41条/篇)、《经济日报》( 6条/篇)、人民网(34条)、新华网(41 条)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报道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相关工作情况,准确、及时地公开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进展、取得效果、经验做法、政策等相关信息。
四是通过政策解读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我厅均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解读,并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如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图解:贵州省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等。又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33号)印发后,我厅主要领导通过基层调研宣讲、培训会等多种方式对“住房安全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了宣讲解读。
五是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我厅先后组织召开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欠薪和名单、,贵州省城乡一体化发展情况、贵州省100个城市综合体建设发展情况等新闻通气会,厅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到会进行政策解读并回答新闻媒体提问。3月31日,我厅相关负责人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介绍我省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情况,回答网民关心的问题。
六是通过现场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在厅十三楼、十八楼、二十五楼分别设置三个现场查阅点,前来办事的群众可现场查阅办理建设系统各类工程师考试、办证、补证、收费、继续教育、变更注册、注销等行政许可(审批)的依据、条件、程序、要求及结果等信息;住房公积金申请、结算、利率调整、退出以及相关程序等信息;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办证、定额管理、造价信息、工程师资质申报等相关信息。
七是通过省档案局“现行文件阅览中心”公开政府信息。按要求向省档案局报送纸质红头文件,公众只需登陆省档案局网站“公益性文件—公开查询—现行文件阅览中心”即可查看所需信息,全年向省档案局报送纸质红头文件102件。
八是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畅通信访渠道,强化信访责任,及时了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情况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方便社会公众咨询和办事,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民意网络直通车”及“征集调查”栏目,为公众搭建问政桥梁,全年共办理回复网民留言1100余条。
(二)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在《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征求意见稿)》《贵州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价定额(征求意见稿)》《贵州省省级风景名胜区徽志设计方案》等重大政策制定前,均通过厅门户网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立会议公开制度,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事项议题的厅长办公会议,邀请有关省政协委员列席。
二是推进执行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行业发展规划、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文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我厅均制定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印发通知,对重点事项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推进措施,进度要求,完成时限,及时跟踪调度,如《关于做好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黔安居办通〔2017〕1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污水垃圾问题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建城字〔2017〕652号)等同步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便于公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印发并公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上公布,并将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目录、抽查对象目录等数据录入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2017年,在全省36个省直行业系统中,住建系统共有186家单位进入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数量排名第一,并全部完成“一单两库”建立和开展双随机抽查活动,开展率为100%,圆满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2017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三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分别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通知》(黔财编〔2017〕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黔财库〔2017〕63号)要求,通过厅门户网站分别于2017年2月13日、9月6日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我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与2016年度部门决算有关信息,并同步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2017年我厅牵头主办建议提案116件,牵头主办建议提案56件,配合协办60件,除代表委员要求不予公开和办理复文涉密外,均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全年共公开建议提案复文信息108条/件。
四是推进房地产信息公开。按照住建部要求,建立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对房地产市场有关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如库存量、销售面积、销售价格等,每月形成统计表格和分析报告后与省统计局共享,省统计局将我们数据作为参考,每月向社会发布有关房地产数据。对省长信箱和我厅网站公众留言上有关房地产市场政策问题进行解读,引导舆论导向。督促各地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备案情况、从业人员情况、信用信息以信违法违规行为等,通过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对整治工作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向社会通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中介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是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按照“黔府办发〔2017〕13号”文件要求,已在省政府网站相应专栏公开有关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内容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退出等内容。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在厅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内容涵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政策指导等。切实加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维护、扩容,指导各地按照统一格式、进度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加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力度,全省所有已开工项目、竣工项目都在项目地采用公告栏的方式进行现场建设信息公开;全省9个市(州)、贵安新区,88个县(市、区、特区)均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住房分配及退出信息;各地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统一格式公开,对项目建设信息、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信息等按期更新,信息公开率达100%。
六是推进农危房改造信息公开。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平、公正,通过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将改造农户的信息档案予以公开,农危改户基本情况和获得补助资金数量均能实时查询,有效降低了政府补助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风险。制定了《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要求在评定农危改对象时必须采取村、乡(镇)、县三级三榜公示制度,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优亲厚友”等以权谋私现象发生。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了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资料,并将工作进度实时向社会公布。会同省扶贫办、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2017年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黔建村通〔2017〕212号),免费发放到2017年每一户农危改户,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及时掌握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开通了网上受理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明确依申请公开步骤和办理时限等。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台账,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采取“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负责该项工作同志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查登记,并填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送单》转相关处室办理,承办处室按照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报分管厅领导审签后反馈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志按照统一的格式行文,通过特快专递寄送申请人,并保存寄件存单备查。通过专人专办,保障群众申请得到及时高效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按季度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4期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分析报告。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2017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其中,通过纸质书面申请21件,通过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9件,其他方式申请1件),内容涉及国有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城镇化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规划审批材料、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及其申报材料、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二级建筑师考试、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情况等方面。

图一 依申请公开途径

图二 依申请公开信息涉及范围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年收到的31件申请均按照时限要求全部办结。已答复或公开申请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2件,同意公开答复6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0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0件。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均免费为申请人提供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情况。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保障经费情况
成立了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5名,均为兼职人员。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需要深化的地方:一是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涉及行政权力运行中“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全过程,也涉及公众参与、会议开放、数据开放等新任务,现有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解读内容不够接地气,回应关切工作不够及时主动等。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基层单位公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工作能力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期盼,立足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切实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抓住“大数据”的机遇,强化“住建云”成果运用,加强厅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建设,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全省住建系统工作效率、效能、效益。
二是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督查调度力度。充分发挥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作用,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附件: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200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5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5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04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1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2 |
|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
|
1.人大代表建议 |
条 |
60 |
|
2.政协提案 |
条 |
48 |
|
(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
||
|
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
2.解密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
||
|
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
次 |
2 |
|
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
次 |
31 |
|
3.征集到意见数 |
条 |
16 |
|
4.不予采纳意见数 |
条 |
15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数 |
次 |
3 |
|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 |
|
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1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9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1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1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1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1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1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2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7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数 |
人 |
7 |
|
(四)政务公开监督员情况(各市州、贵安新区填报) |
||
|
1.本地区政务公开监督员人数 |
人 |
|
|
2.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次数 |
||
|
3.提出意见数 |
||
|
4.采纳意见数 |
||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暨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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