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贵州省人防办编制。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其处理结果以及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及举措、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统计数据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贵州省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门户网站(网址:www.gzsrf.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851-85794130、85769943,电子邮箱:gzsrf@ gzsrf.gov.cn,通信地址及联系单位: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10号省人防办综合处,邮政编码:550002。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省人防办按照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履行人民防空部门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的重要内容,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丰富形式内容、促进平台建设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果同志任组长,成员由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在综合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推进实施各项工作。我办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整体推进,适时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度,增强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二)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一是配合《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13号)等文件实施,明确了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保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信息有效、共享和安全。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工作,完成我办政府网站全新升级改版工作。四是公开形式多样。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短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三)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2016年,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共更新文件9大类593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贵州省人防与交通战备》杂志和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简称一刊一网)、电子政务内网等平台。根据《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条例》规定,对政策法规、重大工作事项和工作计划、廉政建设情况、人事变动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投诉等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五)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的情况。我办成立政府信息公开机构1个,即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人员2名,全为兼职。2016年度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1万元,主要为设施设备、业务培训资料印刷等费用。
(六)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情况。我办定期组织学习《条例》规定,积极参加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信息总数:593条。其中:法规公文类1条、规划计划类4条、财政信息类5条、人事信息类10条、新闻发布类4条、政策解读类53条、工作信息类514条、提案议案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做到日常性工作的信息实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通过阳光示权、阳光行政,接受社会监督。第一时间对机构职责、领导简历等专栏进行更新维护。按通知要求及时编制上报年度报告,做到了内容齐全、格式规范。
(二)公开形式。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我办把贵州省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门户网站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按要求在该网站予以公开。另外,我办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包括:省政府政务大厅人防窗口、便民资料等,方便公众对本办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我办政府信息属免费公开不涉及收费,凡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且属于我办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办均无偿提供。
(三)《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13号)落实情况。我办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将黔府办发〔2016〕13号文件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处室,并明确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有关措施。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6年我办收到提案1件,已回复并在贵州省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回应解读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没有与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工作有关的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我办没有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没有发布政策解读稿件,没有与微博微信回应有关事件。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办在省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人防(交通战备)窗口,制作纸质、电子版惠民政策明白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我办还制定了《机关限时办结制度》、《机关办公程序管理规定》、《机关公文处理实施规范》等制度,规范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格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其处理结果;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无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
六、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及举措情况
加强信息便民服务工作,我办研发并上线贵州人防大数据惠民运用平台APP,为公众提供最新的防空知识、防灾知识、交通战备知识、常用应急电话、应急机构等内容,可在紧急情况下,向公众及时推送突发事件公告或发放警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虽然我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不少的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结合我办实际,加强人防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建设,广泛开展人防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工作的认知度。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从注重信息公开的数量转向关注信息公开的质量,通过培训、宣传引导各单位多采写关于人防业务工作方面的信息,逐步加大人防业务工作方面的信息主动公开,提高公开质量,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人防、支持人防。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贵州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593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9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文件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593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9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
0 |
1.人大代表建议 |
件 |
0 |
2.政协提案 |
件 |
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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