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省委决定原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和原贵州省新闻出版局合并组建成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加挂版权局牌子。合并期间,省局面临机构调整、人员变动,承办第24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等重要任务,同时,局网站建设也面临改版整合,在克服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完成网站的初步改版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将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4年,省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着力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局党组中心学习组进行了学习,同时要求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深入开展。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在两局整合后,先后梳理完善了《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执法职权分解》、《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职权目录》、《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许可程序》、《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执法程序》、《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务信息报告和政务新闻发布制度》、《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处罚意见合法性复核制度》、《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规范局机关的行政行为。
三是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完成广播影视重点工作新闻发布,在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广播影视行业管理政策、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情况、广播影视领域重点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就局机构改革、简政放权等方面情况,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局办公室牵头协调,机关各处室配合,主动就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点工作、重大决策的推进情况和公众关心的问题,通过网站、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布,满足公众知情权。全年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19条。一是及时通过局网站主动发布相关信息。先后发布新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影视剧和纪录片备案公示、播出机构数据、“三公经费”情况等信息。公布重点惠民工程建设进展和经验等信息。局人事处在局域网等窗口公开招聘岗位、招聘程序、招聘结果等信息。二是每个季度《工作动态》公布全省电影票房数据,向社会公布电视剧的备案公示数据、剧目制作单位、剧目内容简介等信息等。三是开办《贵州省扫黄打非工作专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贵州省农家书屋建设专题》等多个专栏。
截止到12月31日,省局共受理294件审批事项(含上报总署62件),办结292件,时限内实现办结率100%;发放许可证5278套、准印证12本(州、市新闻出版局);结合相关处室年检工作,换发证件868个。接受电话咨询万余人(次),来访接待2600余人(次)。编制《行政审批信息通报》12期,将每月省局受理、办理审批事项的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并在局域网上公开,确保信息共享。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4年网上收到群众咨询留言13条,全部依法依规及时回复。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度无该项情况发生。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省局未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政府公开信息。
六、改进措施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积极推动内部公开,重要内部管理事项及时在全局公开。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制定防控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积极搭建有效平台。进一步发挥好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网站、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热线电话建设,充分依托这些平台,展示公开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局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政务舆情会商、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同时,加强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办理机关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进行保密审查,办理机关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提交分管领导审查确定。
四是拓展电子政务平台应用领域。进一步发挥好电子政务平台等电子政务系统的作用,为社会公众办事提供便利。进一步推进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务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五是加强培训调研工作。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主动加强与上级信息公开部门的联系。同时,建立内部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等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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