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黔府办函〔2025〕2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省司法厅要加强督促指导,将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限 |
| 1 | 制定贵州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发展改革委 | 2025年6月 |
| 2 | 制定贵州省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5年7月 |
| 3 | 制定贵州省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5年8月 |
| 4 | 制定贵州省扩大民间投资三年行动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发展改革委 | 2025年9月 |
| 5 | 制定贵州省推进治理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 |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大数据局 | 2025年9月 |
| 6 | 制定贵州省鼓励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大数据局 | 2025年9月 |
| 7 | 制定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省域试点实施方案 |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教育厅 | 2025年10月 |
| 8 | 制定贵州省生态保护补偿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发展改革委 | 2025年11月 |
| 9 | 制定贵州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水利厅 | 2025年11月 |
| 10 | 制定关于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商务厅 | 2025年11月 |
| 11 | 制定贵州省贯彻落实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措施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卫生健康委 | 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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