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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11520000009390180Q/2021-3530489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其他  批复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10-26
  • 文  号:
  • 黔府函〔2021〕170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远景目标纲要的批复(黔府函〔2021〕170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远景目标纲要的批复(黔府函〔2021〕170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知识产权“十四五”

规划和203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远景目标纲要的批复

黔府函〔2021〕170号

省市场监管局:

  你局《关于呈请审定〈贵州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远景目标纲要〉的请示》(黔市监呈〔2021〕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远景目标纲要》,由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在实施规划和纲要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支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主线,坚持知识产权开放、系统、安全发展,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绩效,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三、你局要会同省有关部门,抓紧建立规划和纲要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和纲要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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