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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11520000009390180Q/2025-526181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批复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4-14
  • 文  号:
  • 黔府函〔2025〕93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人民政府关于盘州市白河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25〕93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盘州市白河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25〕93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盘州市白河沟水库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25〕93号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盘州市白河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六盘水府呈〔2025〕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盘州市白河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你市要根据调整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按规定做好公开工作,设立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界碑、界桩、警示牌、围网等环境保护设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

三、你市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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