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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11520000009390180Q/2025-629318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工业、交通  批复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5-06
  • 文  号:
  • 黔府函〔2025〕115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大兴至思南等7条高速公路收费实施主体的批复(黔府函〔2025〕115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大兴至思南等7条高速公路收费实施主体的批复(黔府函〔2025〕115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大兴至思南等

7条高速公路收费实施主体的批复

黔府函〔2025〕115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变更贵州省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兴至思南等7条高速公路收费实施主体的请示》(黔交呈〔2025〕3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兴至思南、思南至遵义、务川至正安、晴隆至兴义、普定至安顺及安顺西绕城、平塘至罗甸、德江至务川等7条高速公路收费实施主体变更为贵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上述7条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设置、收费标准等分别按省人民政府原批复文件执行。

三、你们要按照相关规定,指导企业完善有关手续。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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