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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11520000009390180Q/2026-375133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批复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3-17
  • 文  号:
  • 黔府函〔2026〕27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都匀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黔府函〔2026〕27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都匀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黔府函〔2026〕27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都匀市

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26〕27号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都匀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黔南府呈〔2025〕2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都匀市匀东镇部分行政区划,设立有关街道;将匀东镇人民政府驻地由大坪村变更为坝固村。有关街道办事处的设立,请你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

二、行政区划调整后,匀东镇辖王司社区、坝固村、瓮桃村、马场村、营盘村、五星村、绕河村、羊列村、明英村、鸡贾村、甲登村、河东村、摆茶村、王司村、新坪村、新场村、五寨村、三联村、桃花村,镇人民政府驻坝固村。

三、在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的过程中,你州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有关要求,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四、你州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有关工作,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保持政策衔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你州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扎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处置,依法依规妥善处置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涉及的有关事项,确保行政区划调整稳妥、有序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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