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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大数据企业员工,在贵州省工作时间超过1年、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在3  万元及以上的,按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第1至5年给予90%的奖励,第6至10年给予60%的奖励。大数据产业急需的重要人才,经认定后其缴纳  的个人所得税省内留存部分奖励给个人。大数据企业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在贵阳市和贵安新区购买住房并签订5年以上本地服务协议的,经认定后由所在地政府每人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大数据企业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在户籍和就医等方面享受优惠和便利,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在省内居住地辖区学校就读。

  政策来源:《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黔府发〔2014〕5号)

  二、强化数字经济人才保障。(1)加大数字经济人才引进力度。将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纳入全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国家和贵州省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的优惠政策。(2)加大数字经济人才培育力度。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开展合作,重点培养数字经济领域紧缺技能人才。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积极支持和指导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入选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优先向国家推荐“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加大数字经济人才培训力度。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数字经济企业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将数字经济相关职业(工种)纳入就业技能  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范围。对参加网络创业培训、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数字经济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三、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深入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黔归人才计划”“黔灵访问学者计划”三大引才计划和“人才乐业工程”。有针对性地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人才”、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挂职、任职、市场化招聘和柔性引才等多种方式,引进一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领域的人才。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打造没有围墙的科研院所,推广“智力收割机”模式,推行技术榜单制,开展百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等,广纳天下英才。

  政策来源:《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加快建设数字贵州的意见》(黔府发〔201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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