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1:《2014年铜仁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
每亩投资强度达100万元以上,税收达10万元以上,可享受工业用地零地价,对企业租赁标准化厂房,享受两年免租金,对已建好的保障性住房,供外来员工居住,享受前两年免租,第三年减半政策;对全产业链项目实施“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给予优惠政策。重点企业电力直供试点电价0.39元/千瓦时
文件2:《铜仁市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细则》
市、县(区、开发区、高新区)和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代办服务中心)指派专门人员(代办员)无偿为招商引资项目单位办理投资项目审批申报及相关工作的一种办事制度和服务方式。
文件3:《大龙开发区以商招商奖励暂行办法》
对招商引资引进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且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的企业或个人(不含开发区内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一、三产业类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5‰给予奖励,二产类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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