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电动贵州”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指导意见》,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双碳”战略,深化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出台《指导意见》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指导意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缓解能源安全压力,降低二氧化碳和各种有害气体排放,解决日益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是实现汽车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路径。二是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指导意见》依托我省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产业形成的比较优势,推动新能源汽车整车能力提升、规模扩大,带动其他零部件配套产业实现协同发展,全力将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成为我省重点产业之一。三是有利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随着汽车与能源、交通、互联网等领域加速融合,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新引擎,通过政策助力有利于加快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逐步成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撑。
二、《指导意见》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到2026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0万辆,新能源汽车在新车销售中占比达到40%。全省充换电站设施规模、运营质量显著提升,建成充换电站2300座以上,充电桩49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充电桩5万个以上,充电服务能力达到480万千瓦。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配套产业协同发展、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健全的新发展格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逐步成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
三、《指导意见》有哪些重点工作任务?
《指导意见》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出强化公务用车示范引领、加大公共交通领域推广力度、推动重点领域加快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重卡、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等5项任务,促进提升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二是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从优化重要节点充换电设施布局、加强居住区充换电设施建设、推广智能充电模式、保障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等4个方面,切实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三是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良好环境。明确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合理放宽路权管理、提供注册登记便利、构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等5项措施,激发推广应用的积极性。四是支持整车企业提升能力。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推动省内整车制造加快发展。
四、为顺利推进《指导意见》落地实施,有哪些保障措施?
主要提出三个强化。一是强化资金支持。统筹现有财政专项资金,突出对重大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优先支持对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大的重大整车项目及上下游产业项目建设,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强化专班服务。对在我省投资建设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项目,实行省市县三级专班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对项目备案、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按绿色通道办理,项目所需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由省级层面统筹优先保障。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汽车产业链企业面临的问题困难,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研究制定货车、旅游用车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具体落实政策。要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地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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