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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目前,我省与全国其他大多数省份一样,实行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因各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人口结构等不同,导致医保政策存在差异性,群众医保报销待遇不均衡;同时,有的地区医保基金支出增长过快,收支压力增大。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将有效破解上述问题,提升医保基金区域间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基本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医保基金的安全性。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医保局有关部署要求,我省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按照政策统一规范、基金调剂平衡、完善分级管理、强化预算考核、提升管理服务的原则,《意见》共提出9条工作举措。

一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渐进式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增强基本医保均衡性、可及性,推动医保基金长期稳健可持续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2025至2027年,按照先居民医保、后职工医保的顺序,分步推进实施省级风险调剂,后期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行省级统收统支。

二是建立省级风险调剂制度。分别设立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省级风险调剂金。省级风险调剂金由基础调剂金和附加调剂金构成。建立省级基础调剂金,可以在各市(州)基金缺口发生之前,均衡各市(州)医保基金池,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基金支出压力。建立省级附加调剂金,可以督促和激励各市(州)合理合规使用基金,有效防范化解基金安全风险。

三是强化参保筹资。主要明确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主体、标准和原则,规定了市县两级政府的参保征缴工作主体责任。

四是统一医保待遇政策。主要明确省级统筹后逐步规范统一医保待遇标准、执行统一的医保目录、统一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同时,还规范省市两级医保事项决策权限。

五是加强基金预算管理。主要明确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强化医保基金预算的刚性约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等。

六是提升医保支付绩效。主要明确医保基金使用要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原则、支付方式改革方向和完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机制。

七是筑牢基金安全防线。主要明确完善基金综合监管协同机制、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完善全省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平台。

八是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主要明确规范医保经办服务规程和服务事项、推进医保服务事项下沉、加快医保经办服务智能化、推进建设数据赋能医保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九是加强组织保障。主要明确各市(州)政府的属地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切实形成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的工作合力。

三、《意见》的贯彻落实

《意见》明确了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由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牵头推动相关工作,并及时调度各地各有关部门政策实施情况,确保政策落地实施。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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