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省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黔府办发〔2025〕17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乡村医生(以下简称村医)是广大农村居民健康的“守门人”。近年来,我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但村医队伍仍存在专业水平不高、学历偏低、保障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村医队伍能力,让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看好常见病、慢性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省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确保村医队伍提质、功能达标、收入稳定、保障加强。
二、《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围绕村医的“进、管、培、用、保”等方面,明确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严格村医准入和退出、加强村医岗位培训、推动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力量下沉村卫生室、持续引进人才、拓宽村医发展空间、优化村卫生室布局、增强村卫生室服务功能、保障村医收入待遇、完善村医劳动关系、加强村医养老保障等。
三、《政策措施》带来的主要变化
与以往相比,这次政策在以下几个方面有重要变化:
(一)村医准入和退出更加严格
新进入村医队伍人员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可在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人员或经培训达到中等以上医学专业水平的人员中招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注册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定期对村医从业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达不到执业要求的村医实行退出机制。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再继续聘用执业。
(二)服务能力要求提升
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脱产进修、岗前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村医专业技能。规范村卫生室布局,强化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确到2026年,所有村医基本能识别和初步诊治30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行政村卫生室均具备规范开展慢病管理、常规诊疗、肌肉注射、静脉输液等服务的能力。
(三)乡村人才引进措施更加明确
加大编制保障力度推动农村本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为每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1位临床带教老师。简化程序招聘取得相应资格的优秀医务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在招聘编制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向符合有关条件的优秀村医倾斜。同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盘活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空编资源,支持村医队伍建设。
(四)村医发展前景进一步拓宽
将行政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审范围,对其中的中高级职称人员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打通其业务晋升空间。对长期在村卫生室服务、并达到一定执业资质条件的村医,打通其岗位流动空间。同时,在各类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先评优中,同等条件下向乡村医生倾斜,提升村医岗位荣誉感和社会认同度。
(五)村医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促进乡镇卫生院与村医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和岗位管理。出台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价格、提高一般诊疗费上限等一系列收入保障措施,稳定村医收入。结合各地和村医实际情况,分类建立养老保障机制。
四、预期效果
《政策措施》执行后,将进一步推动村医队伍学历结构、执业水平改善,服务能力和供给加强,待遇和劳动保障水平提升,村医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的属性不断得到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网底进一步织牢,广大乡村群众享有更加便捷、全面、安全的卫生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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