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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适时实施贵州省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光明隧道泄水洞的复函

黔交建设〔2025〕53号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上报的《关于暂不实施贵州省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公路光明隧道泄水洞的请示》(黔高速呈〔2025〕3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你司提供的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光明隧道泄水洞专项水文地质勘察与评价报告及相关论证意见,原则同意暂缓实施光明隧道泄水洞。你单位应及时制定长期监测方案,开展隧道监测工作,并结合监测数据研究启动泄水洞建设时机。运营期间,应加强该隧道经常性检查和定检工作,做好汛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隧道结构安全和运营安全。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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