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取消遵义市桐梓县小水乡

石场村围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25〕94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取消桐梓县小水乡石场村罗围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遵府呈〔2024〕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桐梓县小水乡石场村罗围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你市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你市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你市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