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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3-25 16:5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贵州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guizhou.gov.cn/zwgk/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邮编:550004,电话:0851-8689399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攻坚克难的拼搏之年。贵州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认真抓好新《条例》施行,着力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夺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重大战略成果、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对照《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聚焦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六稳”“六保”、“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21.5万条,同比增加46.94%。

  一是推进政府文件公开。建成全省统一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集中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文件名称、编号、内容、有效性、公布日期、施行日期、所属领域等多个要素。全省2020年新制作规章8个、规范性文件1003个,全部主动公开;累计公开规章370个、规范性文件8567个,正在逐步入库规范管理。集中清理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1979年至2019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清理结果及文件目录。进一步扩大政府文件公开范围,省级将“黔府办发电”文件、部分市县政府将“府办函”文件新增纳入主动公开范围。

  二是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省级统一对机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规范,包含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下属单位5个板块,涉及近30个信息项。依托贵州省政务公开平台,分地区公开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城市交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机构信息,累计发布公共企事业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网址等信息4000余条,极大便利群众办事咨询。

  三是推进规划计划信息公开。省级及时公开《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贵州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信息,以及《贵州省现代化工产业科技创新规划(2020-2025年)》等专项规划和对各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批复信息。各地各部门公开了1100余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计划信息。

  四是推进统计信息公开。通过召开季度主要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按月解读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在线访谈等形式,准确阐释经济运行态势,有效提振发展信心。及时发布《贵州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贵州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系列统计资料,编发统计分析与研究50篇、统计信息93篇,客观准确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做好“贵州省宏观经济数据库”更新维护,采集整合39家省直部门的57万笔数据,通过数据可视化向公众提供经济、社会、生态等数据开放服务。

  五是推进“放管服”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公开权责清单等“17张服务清单”,让政府权力边界一目了然。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信用中国(贵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等监管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双随机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贵人服务”APP、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办事平台,4000多个部门、78万多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上尽上,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100%,400多项办理事项、550多项查询事项实现“指尖办”“移动办”。在各级政务大厅通过图文并茂的海报、折页、LED屏等,精准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进度、办事结果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六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贵州省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省级106家一级预算部门和各市(州)2020年预算、2019年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开设专栏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按旬公开全省财政收支简况,按月公开全省财政收支情况。及时调整公开《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通过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财政会计网等公开政府采购信息78000余条。

  七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20年全省3357个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省级及时公开60余条重大项目建设进展信息、42条项目审批信息、16条项目核准信息,涉及教育、卫生、体育、交通、水利、能源资源等多个领域。依托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等平台,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审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告、交易证明书等招投标信息。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涉及的用地批复文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土地公告等征地信息。定期公开贵州省PPP项目季度分析报告,确保PPP项目分布、回报机制、落地情况、融资情况等关键信息阳光透明。

  八是推进重点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围绕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公开控辍保学、三重医疗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饮用水水源建设项目及后续管护、特殊贫困人口兜底保障等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信息,信息公开率达100%。围绕《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等重大教育政策召开7次新闻发布会,开展“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在线访谈,编发《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贵州2020年高考指南》等考试招生资料,及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院校、招生政策,发送考试招生信息手机短信503万条。主动公开健康扶贫、医疗服务、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卫生信息2万余条。按季度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统计数据、社会保险运行、减免社保费情况,主动公开稳岗就业、劳动维权、职业培训等信息4000余条。通过贵州党建云网站、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及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贵阳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务员招录信息110余条。

  九是推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1月20日起,在省人民政府网开设“贵州众志成城打响疫情防控战”专栏,每天通报全省最新疫情,集中发布省委、省政府重大防疫决策和政策举措,依托微信、微博、电视、报纸、广播、政务公开专栏等多种公开渠道,放大疫情信息公开的传播效果,扩大信息覆盖面和到达率,2020年向公众推送各类疫情防控科普短信超过99.2亿条。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公开,为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省人民政府网开设火灾防治管理、防汛抗旱管理、应急预案、安全事故、事故调查、风险预警、灾害事故救援、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等栏目,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320余条。

  十是推进各类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全省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实时报,按月公开9个中心城市和88个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发布全省县城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全省主要河流跨市(州)界断面水质月报、贵州省重点流域水质月报等水环境监测信息。主动公开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5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通告9期。及时公开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全年累计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26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信息12期。全面公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化妆品生产许可、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等公示公告100余条。

  (二)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抓手,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制定《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黔府办函〔2020〕52号),对申请渠道、受理主体、接收要求、处理决定、例外情形处理、答复及送达、资料归档等全流程各环节作出细化规定,针对不同处理类型编制答复模板,方便各级行政机关“照单抓药”,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成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利用平台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提出、接收、补正、征求意见、研判、处理、送达、复议诉讼等各环节进行固化,更加便利群众提交申请、掌握办理进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全程可追溯。2020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77件(其中新收到申请3516件、2019年结转61件),同比减少735件。2020年办结3484件,结转2021年办理93件。

  从申请人类型看,自然人提出申请最多,达2996件,占85.21%;商业企业次之,提出申请343件,占9.76%;法律服务机构申请119件,占3.38%;社会公益组织申请24件,占0.68%;科研机构、其他组织分别申请17件,分别占0.48%。

  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1897件,占54.45%;部分公开266件,占7.63%;不予公开168件,占4.82%;无法提供1039件,占29.82%;不予处理59件,占1.69%;其他处理55件,占1.58%。

  从办理主体看,省级行政机关2020年新收到申请数量居前的部门是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为331件、140件、66件、61件、37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项目审批、环境保护等领域。

  从信息公开引发的复议诉讼情况看,2020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43件,比2019年减少541件;维持原行政行为49件,占34.27%;结果纠正37件,占25.87%;其他结果55件,占38.46%;尚未审结2件,占1.40%。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88件(含未经复议直接起诉49件、复议后起诉39件),比2019年减少393件;维持原行政行为51件,占57.95%;结果纠正10件,占11.36%;其他结果22件,占25%;尚未审结5件,占5.68%。全省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复议诉讼数量同比明显下降,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分别占全省已办结信息公开申请数的4.10%、2.53%,分别比2019年降低11.72个、8.6个百分点,反映出各级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加合规。

  (三)着力抓好政府信息管理,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编制修订,全面总结运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经验和成果,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全体行政机关都编制了格式统一、覆盖全面、指向精准的标准规范清单。坚持把标准规范作为政府信息管理的重要遵循,在考核评估和定期通报中,重点对照标准规范清单检查栏目建设和信息公开情况,倒逼各地各部门规范栏目设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含金量”,全省90%以上的政府网站已根据标准规范清单完成栏目调整。加快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组织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对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会议开放、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民互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监督考核等8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加快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建设,为集约化以后不再单独办站的市、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提供公开渠道,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100%全覆盖,确保全部行政机关都有标准统一的专题页面公开政府信息。

  (四)协同推进多样式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一是夯实打牢政务公开主阵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依托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建设成果,打造“1+N”政务公开平台体系。建成“贵州省政务公开平台”,作为全省政务公开总门户,全面整合各级政务公开专题页面、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等15个相关平台,让公众“进一张网、知全省事”。上线运行全省统一的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对政民互动中最频繁、最集中、最常见的问题进行梳理,按照150多个主题词进行分类,逐一配备“标准答案”,大幅提升政民互动效率。制定《贵州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暂行)》,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应用进行统一规范,建立完善“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年度评估”监管机制,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检索功能,建、管、办“三位一体”推进网站运维水平大提升。二是建优建强“指尖上的网上政府”。统筹推进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按月开展监测分析,通过影响力排行和对问题账号进行通报提醒,促进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掌上服务、政民互动等功能不断健全,管办工作质量不断提升,“休眠”“僵尸”账号明显减少,“答非所问”“雷人雷语”现象基本杜绝。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逐步将全省3900多个政务新媒体纳入系统集中管理,形成全省政务新媒体矩阵,政务新媒体底数不清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大信息协同发布机制得到有效落实。持续强化新媒体服务功能,各地各部门推出了“贵州健康码”“一码游贵州”“贵州高考信息平台”等一批精品应用。三是丰富完善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互动渠道。升级建设“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通过一张小卡片,把政策要点清清楚楚地交到企业和群众手上,消除惠民政策宣传的盲区死角。部分少数民族地区通过高音大喇叭,对惠民政策进行汉、苗、布依“三语”广播,组织“背包干部”到田间地头宣讲惠民政策,受到群众普遍欢迎。管好用好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人民网省长留言板、省长信箱等互动渠道,2020年办理网民留言7337件、办结率97.6%,网民满意度达97%。办好“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接听群众有效来电5395个,办理率100%,总体满意率96%。“服务民营企业省长直通车”24小时在线运行,受理来电来信3169件。整合办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企业群众诉求285万余件,接处疫情有关诉求18.4万余件,群众满意度超过95%。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加快推进公报数字化,省政府公报及时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政策纳入刊登范围,对各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登尽登,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标准文本,政府公报权威公开平台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五)创新监督保障措施,严字当头推动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强化跟踪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闭环管理工作要求,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落细落小公开任务。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省政府办公厅通过网络巡视、实地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按季度通报政务公开推进情况,对通报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在年度考核和第三方评估中直接扣分。创新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下发“督办函”,点对点督促整改落实,做到发现一个、督办一个,整改一个、销账一个。深入扶贫、环保、就业、教育、民政、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部门一线和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等基层一线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督查,以点带面推动共性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强化考核评估。省级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2020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会同省政府新闻办、省网信办等单位,精心制定考核方案,对41家省政府部门、4家党的工作机关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单位进行考核评分,市、县两级政府相应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考核。省政府办公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42个省直部门、9个市(州)和88个县(市、区)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在全省政府系统秘书长和办公厅(室)主任会上通报评估结果,点对点下达了评估发现问题清单。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针对部分地区和部门未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业务人员身兼数职且岗位调整频繁,极大影响工作稳定性和连续性等突出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和人员保障的通知》,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按要求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承担公开工作,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按照分层分级组织轮训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举办“全省政府系统2020年度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省直各部门和市、县政府分头举办1—2次培训班,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有力提升相关人员的公开意识、公开理念和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8

8

370

规范性文件

1003

1003

856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6

减少1

200188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02

增加1

146934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15

增加18

1586105

行政强制

368

增加3

573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省立项(6项)

中央立项(152项)

省立项(减少1项)

中央立项(增加3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4842

1082327.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96

343

17

24

119

17

35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14

0

0

3

1

6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46

262

15

15

50

9

189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49

7

2

1

7

0

26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8

0

0

0

0

0

8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4

0

0

0

0

0

1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5

0

0

0

0

0

5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7

1

0

1

2

0

7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1

4

0

0

0

0

1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0

2

0

0

0

0

1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11

0

0

0

0

1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1

8

0

0

0

0

2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70

40

0

3

54

6

97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6

1

0

0

1

0

5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7

1

0

0

0

0

8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6

1

0

0

0

0

27

2.重复申请

22

1

0

0

1

0

2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2

0

0

0

0

0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5

0

0

0

0

0

5

(六)其他处理

52

3

0

0

0

0

55

(七)总计

2974

343

17

20

115

15

348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5

14

0

4

7

3

9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9

37

55

2

143

23

4

18

4

49

28

6

4

1

3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部分单位落实新《条例》要求还有差距。部分单位未按新《条例》要求,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配套制度进行修订。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格式不规范,应向公众报告的内容缺项较多,数据统计的准确性仍待提高。二是政策文件公开不充分。政策文件是政府依法履职的重要依据和载体,随着精文减会深入推进,各级政府在减少发文数量的同时,相应降低了发文层级,不少政策文件均以“府办函”文号印发,但部分地区还未将“府办函”文件纳入公开范围。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有的单位虽然制作了“政策图解”,看似图文并茂,实际仅对文件标题或内容进行简单摘录,起不到解读效果。有的单位落实“三同步”要求不到位,解读材料晚于文件发布10个工作日以上。四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不够精准。有的基层政府网站为满足更新要求,重点领域公开栏目多是工作动态或程序性报道,“含金量”还比较低。有的单位仍未按照标准规范清单规范栏目设置,导致栏目定位不清、信息发布混乱,易对公众产生误导。五是部分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有待提升。有的政务微信搭载的服务功能问题频发,文字错误或排版混乱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政务新媒体发布稿件多为领导活动、会议简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类信息发得不多,群众用不上,传播效果不理想。

  下步工作中,我省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制度更加定型、平台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完备。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全覆盖。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实现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协同发展。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切实解决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各类政务服务小程序和APP、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便民服务点,全面精准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以“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用好“一云一网一平台”,推动实现全省跨层级、跨区域、跨行业无差别办理。加快推进“跨省通办”,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更好服务人口流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产业链高效协同。三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聚焦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化”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点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推动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四是深入推进重大政策解读。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覆盖面,对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应解读、尽解读”。压紧压实解读责任,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要求,高质量做好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起草工作,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统筹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运用,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和相关栏目设置,优化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持续优化提升“贵州省政务公开平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依申请公开平台”“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等功能设置。加强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规范性文件数量由具有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的行政机关填报,仅统计由本机关制作及公开的文件数量,转载上级机关制作的规范性文件未纳入统计。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由各级行政机关依据权责清单进行填报。其中,“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为权责清单中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外的其他权力事项。

  (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统计2020年实施集中采购的批次数,“采购总金额”指成交的总金额数。有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相关数据由集中采购机构统计;无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行政机关仅统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涉物品或服务的采购次数和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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