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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3-31 11:4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贵州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下载(http://www.guizhou.gov.cn/zwgk/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邮编:550004,电话:0851-8689231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贵州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政府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聚焦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乡村振兴等中心重点工作,发布政府信息177.5万条。及时公布疫情信息和疫情防控科普知识,推送疫情防控提示手机短信累计170亿条(次)。梳理汇编发布稳岗就业、劳动维权、职业培训等政策信息2093条,3078个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指尖办、移动查”。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招生考试、公务员招录等信息,定期发布环境监测、食品安全抽检等监管信息。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用好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各地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全程留痕,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2021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06件。其中,办结5096件,结转2022年办理210件。

系统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9个市州、42个省直部门修订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确保格式统一、覆盖全面、指向精准。88个县(市、区、特区)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走深走实。省、市(州)两级政府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设“规章”等栏目,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

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功能。全省共建共用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接入各类网站700余家,服务公众和市场主体更加有力。将4300余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纳入系统集中管理,提升政务新媒体矩阵协同发布信息质效。全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企业群众诉求481.44万件,同比增长57.79%。办理“四网”(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人民网省长留言板、多彩贵州网和省政府门户网站省长群众直通车)平台有效留言8300件。开展省直部门负责人“在线访谈”39期。省、市、县三级出版政府公报390期,发布各类文件4091个。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建设。对37个省直部门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对省、市、县三级政府和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强日常工作监测,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较多的13家市、县政府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举办1期政务公开业务骨干培训班、3期新招录公务员初任培训政务公开课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7

19

196

行政规范性文件

893

639

56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885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20952

行政强制

44639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73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67

384

30

31

48

26

518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4

12

0

1

3

0

12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42

282

24

22

34

14

27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99

20

1

3

3

2

42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6

0

0

0

0

0

16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3

1

0

0

0

0

2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8

0

0

0

0

0

8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4

2

0

0

0

0

7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0

6

1

0

0

0

7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6

2

0

0

0

0

2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1

0

0

0

0

3

1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5

1

0

0

0

0

2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40

60

1

2

9

6

13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0

0

0

0

2

0

3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5

0

0

0

1

0

2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7

1

0

1

0

0

39

2.重复申请

110

5

0

1

0

0

11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6

0

1

0

0

0

7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1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7

0

0

1

0

0

2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1

0

0

0

4

3.其他

100

8

1

0

0

1

110

(七)总计

4572

388

30

31

49

26

509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99

8

0

1

2

0

2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15

22

37

9

183

59

19

17

19

114

32

2

1

18

53

注:其他情形具体为行政复议程序终止。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全面。部分单位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发布信息,仍然存在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规范、重要信息栏目缺失、页面和功能不可用等问题。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规范。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指南没有按照国家文件精神明确收费要求,渠道指引规范性有待加强。部分单位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缺少要件,回复针对性、规范性有待提升。三是政策解读质效仍需提高。部分单位未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发布解读材料不及时。部分单位政策解读方式单一,没有运用图表、图解、视频等多种方式解读政策,解读效果不佳。四是与公众互动交流还不充分。各地各部门重要政策文件意见征集栏目发布内容多,但公众参与度偏低,意见征集效果不明显,部分政策文件征集意见仅有1-2位公民参与反馈。

下步工作中,将以打造具有贵州特色的公开工作品牌为目标,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高效公开政府信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持续深化公开疫情防控、减税降费、稳岗就业等信息,提高信息“含金量”。及时公开《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政策文件解读、贯彻落实、项目推进情况等信息。二是聚焦标准化规范化目标,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推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动态公开。全面修订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推动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升级,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服务体系。巩固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改革成果,推进互联网端政府服务类应用向“中国·贵州”平台整合。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深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深入推进省直部门负责人“在线访谈”工作。四是运用多种机制加强互动,促进社会认同公众支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问答、图表图解等方式进行解读,提高解读工作质量。依托“政策问答平台”等栏目,为公众提供更加精准细致的信息服务。拓展丰富各类平台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进一步推动社会公众参与政府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规范性文件数量由具有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的行政机关填报,仅统计由本机关制作及公开的文件数量,转载上级机关制作的规范性文件未纳入统计。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由各级行政机关依据权责清单进行填报。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4件、总金额5700元,实际收取1件、总金额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