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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11520000009390180Q/2022-1641230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06-07-18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省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参加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30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省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参加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3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开放带动战略,进一步扩大我省对内对外开放,拓宽利用外资渠道,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以省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参加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主要原则
    (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要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需要出发,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地参加一些确有实效的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
    (二)不图虚名,务求实效。主要选择在国内外影响比较大,已经形成传统,确实能取得效果的重要活动,按照计划安排,组织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参加。严格控制参加活动的规模和人数,不能片面求全、求大。
    (三)企业自愿,不搞摊派。要尊重企业意愿,鼓励企业自主搞好招商引资工作,同时,通过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企业参加经贸洽谈活动、走向市场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四)提高质量,跟踪落实。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不得引进污染环境、浪费资源、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项目,不得作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脱离实际的承诺。对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所签订的协议以及引进的项目,要加强后续跟踪和服务工作,提高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
    (五)逐步实现政企分开,市场运作。要充分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中的主体作用,逐步改进相关活动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凡是能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应尽可能交由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承担,政府主要做好信息发布等服务工作。要积极培育会展业等新兴服务业,为以市场化方式组织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创造条件。
    二、审批程序及相关规定
    (一)以省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参加的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均以省相关职能部门为牵头单位。从2007年起,需以省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参加的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牵头承办单位要在每年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省人民政府申请,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省招商局商相关部门统筹研究提出年度计划安排建议并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文实施。
    (二)凡经国务院批准或属于区域经济合作范畴,要求或邀请我省参加的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原则上应以省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参加。
    (三)省人民政府上年度确定参加,且连续举办的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原则上应纳入下年度计划安排。
    (四)省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参加形式、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原则上不超过3次。   
(五)以省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参加的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原则上每月不超过3次。
    (六)在同一城市举办的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原则上每年以省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参加不超过2次。
    (七)每个牵头单位每年承办的活动原则上不超过3次。
    (八)未列入年度计划而又确需以省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参加的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牵头承办单位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未列入年度计划、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参加的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一律不得以省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参加。国家有关部门、兄弟省(区、市)主办的其他重要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在报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以部门的名义派员参加,或按自愿原则由企业自主参加。
    (九)借鉴兄弟省(区、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或省政协领导带队参加部分省外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要明确职责,按照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抓好组织落实工作。牵头承办部门和协助单位要提高办事效率,避免拖拉扯皮现象的发生。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使企业及时了解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的内容和要求,提高企业参加活动的积极性,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二)要精心策划,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按照国际规范要求,认真准备项目和参展商品。项目准备要着眼于经济结构调整,突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商品准备要面向市场,突出贵州特色,注重科技含量,不断扩大贵州商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同时,企业要提前做好项目对接,抓好投资商、客户的联系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保证有所收获。
    (三)要努力搞好对外宣传推介工作。要充分利用参加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的机会,展示我省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树立我省加快发展的新形象,提高我省的知名度。对外宣传推介工作要出新招、有新意。要借鉴国内外的有益经验,充分利用国际互联网、各级政府上网工程、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络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外宣传推介的力度,让外来投资者了解贵州经济发展成就、比较优势、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对外提供的宣传推介资料(包括多媒体光盘、省情介绍、投资指南、项目册等)要准确、有效,并且要早着手准备,尽可能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制作,提高质量,及时更新。同时,对外宣传推介要立足于为企业走向市场服务,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对外推介项目和商品的可靠平台,让外来投资者了解贵州的企业和产品,为企业寻求投资合作伙伴提供便利。
    (四)要通过组织参加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推进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通过组织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了解本地企业、外来投资者对我省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倾听企业的呼声,努力改进相关工作。要以抓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签约项目跟踪落实为突破口,切实改变“重洽谈,轻落实”的倾向,并且通过跟踪检查已签约项目执行协议的情况,发现投资软环境和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促使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的突破,确保按照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把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四、2006年计划
    2006年,以省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参加的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共17项,其中,在省内举办1项,与国家有关部委联合举办2项,国家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主办9项,区域合作4项,独立在省外举办1项(详见附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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