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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及监督管理配套制度问答 【八】

《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条例》及后续出台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配套制度,我局陆续发布18期《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及监督管理配套制度问答解读视频,并收集于“贵州金融官微”微信公众号菜单栏“政策法规”——“条例解读”中,供大家参考。

《条例》中专门明确了对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规定地方金融组织必须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在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各个业务环节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将合适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推介给适当的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告知相关信息并充分提示风险。此外,还要建立方便快捷的争议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及时处理与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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