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贵州人大| 贵州政协
手机版| English|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政务邮箱| 个人中心
代表名称: 孙诚谊等 会议届次: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促进贵州“医养结合”完善健康养老业的几点建议 建议编号: 第589号
主办单位: 省卫生计生委 会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金融办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8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代表名称: 孙诚谊等
会议届次: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促进贵州“医养结合”完善健康养老业的几点建议
建议编号: 第589号
主办单位: 省卫生计生委
会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金融办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8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孙诚谊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贵州“医养结合”完善健康养老业的几点建议》(第589号)收悉,感谢对我省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建议从“健康贵州”发展大局出发,紧扣我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事业规划重点和发展实际,对推动我省医养结合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该建议已被列为2017年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由孙志刚同志领衔督办。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着眼生命全周期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体系不断完善,老年人基本健康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医养结合的发展环境初步形成。据统计,截至2017年6月底,我省有958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进行合作,67家二级以上医院设立了老年病科或兴办养老服务机构,396家养老机构有自己的医务室或自办医院,全省80%以上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设了绿色通道,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1.72%。一是构建制度框架。我省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制定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6〕27号)等配套文件。2016年6月,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等9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黔卫计发〔2016〕41号),确定了我省医养结合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二是强化责任落实。2016年11月,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下发了《贵州省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医养结合42项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7年7月,召开了全省医养结合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三是抓好试点示范。2016年,成功将贵阳市、铜仁市、遵义市申报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2016年12月,将贵阳市乌当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等15个单位确定为第一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单位。通过在政策创制、资金保障、机构建设、服务供给方式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形成适应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示范带动全省医养结合工作取得突破。四是积极探索实践。探索“养中有医”模式。贵阳市曜阳养老服务中心、云岩区中心敬老院、瑞颐养老院分别建立了医疗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探索“医中有养”模式。黔东南州凯里中心医院开办养老机构,同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养老服务。探索“医养合作”模式。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分别与贵阳市云岩区康园老年公寓、曦阳山庄老年公寓、东山养老院、中天皇钻社区养老中心、南明区亲情树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向协作养老机构派驻具备执业资质的康复医生、护士、康复技师,协助协作养老机构建立规范的康复理疗室,并开通送诊接诊“绿色通道”。探索“旅居式健康养老”模式。2017年7月,遵义市桃花江已被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委局列为全国首批13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将打造成集健康管理、养生养老、休闲度假和旅居生活为一体的生命健康综合体。

由于我省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省份,尽管近年来医养结合发展势头良好,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正如建议所述,存在总量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资金来源单一、护理人员短缺等现实问题。建议提出的推进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合作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加大对医养结合机构资金投入、加强护理人员培训培养等建议,是推进我省医养结合融合发展的有效措施,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吸收采纳并细化到具体工作措施中。

一、关于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的建议。我省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作合作,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养老服务,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同时,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步伐,到2020年,实现全省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

二、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建议。我省鼓励和支持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医院、疗养院、企业厂房、活动中心等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护理型养老机构,享受民办医疗机构的优惠扶持政策,并由市、县两级额外给予运营补贴和一次性建设补助。目前,我省正积极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如贵州皇钻老年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3500万元与云岩区民政局合作共建云岩区中心敬老院;毕节周驿医院投资1500万元与毕节市民政局合作共建毕节市拱拢坪疗养中心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社会资本投入机制,在医保衔接、财税金融、土地供应、人才培养、建设规划等方面细化政策措施,在准入、许可、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

三、关于加大对医养结合机构资金投入的建议。从2011年国家发改委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以来,我省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6.98亿元,支持全省74个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3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根据安排,“十三五”期间全省将实施健康养老项目30个,总投资136.35亿元,2016年已开工项目19个,完成投资5.61亿元。下一步,我省将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同时成立贵州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并积极争取世界银行贷款支持医养结合项目建设。

四、关于加强护理人员培训培养的建议。我省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省级养老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开展全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在全省4所高职院校建立了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在全国率先开展养老护理员远程培训工作,养老护理员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人数由“十一五”末的几十人增加到目前的1000多人。同时,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纳入贵州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并予以支持,目前全省有5所高职院校、20所中职学校开设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相关专业及老年护理、保健等相关课程。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交流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切实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统筹落实培训资金,确保到2020年全省所有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都接受一次以上的专业技术培训。

2017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