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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名称: 省工商联 会议届次: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化建设的提案 建议编号: 第1248号
主办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单位: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8号提案的答复
代表名称: 省工商联
会议届次: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化建设的提案
建议编号: 第1248号
主办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单位: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8号提案的答复

省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化建设的提案》(第1248号提案)收悉。该提案列为2021年省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提案,由李汉宇副主席牵头督办。收到提案后,交由省农业农村厅办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处理好政府扶持与自我发展关系的建议

(一)开展专项清理2019年,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调查核实,对核查出的30555个“空壳社”建立台账开展清理整顿、规范提升。目前,全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65551个、实有资产538亿元、成员273万人。全省农民合作社通过绿色食品认证821家,通过有机农产品认证1007家,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666家,拥有注册商标合作社1868家。农民合作社生产服务范围覆盖粮食、茶叶、蔬菜、生态畜牧、水果、中药材等主导产业。

(二)开展示范创建。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示范社,建立示范社名录和示范社动态检测暨项目监管制度。目前,全省有国家级示范社223个、省级示范社3014个、市级示范社1878个、县级示范社1800个,湄潭县、西秀区、盘州市、威宁县、碧江区、榕江县、福泉市、三都县入选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三)强化资金支持2021年,省财政安排农业产业资金7.46亿元,用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省财政下达中央资金3.02亿元,主要用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及相关设备购置补贴等;省级投入600万元补助40个农民合作社发展

二、关于引导农民合作社抱团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服务指导。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各类合作社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发展,明确农户在产业链中的分配方式,通过产业发展促进农户增收致富。各地结合农民合作社发展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在组织领导、财政扶持、金融服务、政策优惠、人才支撑等方面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保障。

(二)强化政策支撑。省农业农村厅正在调研起草《关于推进全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起草过程中将充分采纳各方建议,鼓励和引导同类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之间,开展生产、供销及信用等方面的联合和合作,推广“联社+分社”模式,探索建立“产加销一条龙”“农旅一体化”的农业产业联合体,帮助农民合作社信息共享、资源互补、抱团取暖。

三、关于重视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

(一)加大培训力度2020年,省级通过“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开展两期专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和村干部指导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业务能力;在省内外组织开展9期面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辅导员的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专题培训,累计培训900余人次。同时,各级通过会议、技术指导等形式,加大对合作社理事长、经营管理人员及合作社成员的专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合作社经营者及成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二)拓展培训内容2021年,举办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带头人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乡村振兴战略、农民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农产品品牌塑造、产品销售渠道变革、合作社财务管理、行业特点及市场行情等,不断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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