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名称: | 民革贵州省委员会 | 会议届次: |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
建议标题: | 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 建议编号: | 第2025号 |
主办单位: | 省司法厅 | 会办单位: | 省市场监管局 |
复文标题: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5号提案的答复 |
代表名称: | 民革贵州省委员会 |
会议届次: |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
建议标题: | 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
建议编号: | 第2025号 |
主办单位: | 省司法厅 |
会办单位: | 省市场监管局 |
复文标题: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5号提案的答复 |
民革贵州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025号)收悉,该提案是2023年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提案,由副省长贾利军同志领衔督办。按照2023年重点提案办理要求,交由省司法厅主办,省市场监管局会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3月,我省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点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并纳入各地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细化分值比重,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落实。目前,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已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的建议
《意见》明确规定,“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加快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为打通数据壁垒,推动实现“一次录入、多平台共享”,2023年3月,我省开发建成了行政处罚案件填报平台,并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双公示”平台等对接共享,执法人员一次录入后自动推送“双公示”平台进行公示,避免重复录入。同时,我们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执法决定7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规定执行,运用新媒体进行执法公示,便利群众查询和监督。二、关于“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制度”的建议
《意见》明确要求,“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实行清单式管理”。2021年、2022年,我省连续2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从部门自查和实地监督情况来看,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基本建立本部门、本系统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实践中,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过程记录新方式,推动实现执法音像记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方面,省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记录仪、执法照相机、执法电脑配备率达到100%,取证装备、执法用车均按照执法需要配齐,个性化执法装备配备率达到50%以上;市县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执法工作实际,结合财政经费使用情况,有序推进执法装备配备工作。
三、关于“进一步强化法制审核”的建议
强化法制审核对于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等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建立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按照《意见》要求,目前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建立或明确了承担法制审核职责的内设机构,并通过配备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开展法制审核工作,法制审核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升。二是明确审核范围,加强目录管理。《意见》明确要求,“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下一级行政执法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加强指导,明确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目前,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建立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落实情况已纳入行政执法重点监督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部署要求和制度规定,打造完善“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分析平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协调监督工作机制,健全保障体系,强化保障能力,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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