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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惠及1.1万林农 综合收入达3.2亿元|黎平县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成效明显

初夏的黔东南州黎平县,层层叠叠的林木在云雾中若隐若现。

一大早,黎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服务中心主任姜立康踩着露水走进山林,看到山间偶有采伐的林木和新补植的幼苗,他由衷高兴。这项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创新改革,既蹚出了一条“砍树不难、卖树不难、护林更积极”的新路子,又让“绿色财富”源源不断地流入群众腰包。

政策“飞”进群众心窝

2024年,当上级领导把全省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任务交到姜立康手中时,这位扎根林业数十载的高级工程师却犯了难:全县300多个行政村,如果仅靠几名干部,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做到全面宣传。

于是,姜立康提议对全县林业干部进行培训,再由干部深入群众广泛宣传,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就会有更多的群众了解政策,支持改革。

黎平县林业局开展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培训。

在水口镇大斗村,姜立康热情宣讲:“开展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改革后,能让大家更多地享受到政策红利……”

2024年,全县开展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培训50场,县、乡干部到村寨宣传300人/次,受众人数达2万余人,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创新改革在黎平县全面铺开。

林木采伐实现“家门口办”

改革第二个关口,卡在“审批权”上。

在充分调研的情况下,姜立康提出“把林木采伐30立方米以下的权限下放到乡镇,由乡镇对村民提出的采伐申请进行审批”,不仅办证程序简易、材料简化,还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敖市镇果吉村村民杨通号成了第一批“吃螃蟹”的人。过去,他家的林地因未办理林权证不能申请林木采伐;如今,出具流转合同、承包经营合同、经营者身份证证明等材料就可以办理。通过出售木材,给家庭带来了10余万元的直接收入。

“现在,对人工商品林采伐30立方米以下的小班,我们只需签订采伐承诺书,明确采伐地点、树种、方式、数量等简要内容,即可在乡镇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这项改革让我们省心又省力,方便又快捷!”尚重镇育洞村村民吴万成对改革赞不绝口。

姜立康(右一)在洪州镇调研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024年,黎平县共审批人工商品林采伐30立方米以下的小班224个,蓄积4835立方米,惠及群众1076人,产生综合效益280万元。

公益林变身“致富林”

为了进一步激发森林经营潜力,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姜立康和同事不断研判,提出了“在不影响、不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下,可以对公益林进行小面积更新采伐”。

“以前,因自己栽种的林木被划为公益林无法申请采伐,心里很着急。实施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后,我将自家16.7亩公益林申请更新采伐,出售275立方米木材,收入13万余元。”口江乡摆东村村民吴永辉兴奋地说,植树造林既保护了生态,又能增加收入,很有成就感!

黎平县广袤的山林。

“作为全省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3个试点县之一,黎平县通过创新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公益林及保护地采伐管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等措施,解决林农资源利用困境,进一步提升林农的积极主动性。”姜立康介绍,试点以来,全县共批准采伐小班3450个,蓄积55.82万立方米,惠及1.1万林农,综合收入达到3.2亿元。

如今,黎平县的山林间,群众鼓起了腰包、乐在脸上、甜在心头。随着林业改革的深入推进,黎平县“两山”转化的道路将越走越宽,“绿色家底”越增越厚,群众的生活会越过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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