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安龙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教育局、公安局、市监局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检查时,发现黔西南州舞乐天舞蹈培训有限公司、安龙县零捌舞玖街舞文化中心将儿童教室设置在建筑第四层,作为儿童活动场所用房,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3.4 条之规定,且不能立即改正,现决定予以临时查封。


在查封过程中,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向这两家培训机构负责人告知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这两家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认识到该行为危险性并将积极整改,随后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查封场所粘贴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并加贴了封条,要求机构负责人在整改期限内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待整改完毕后向安龙县消防救援大队提出申请,需复查合格,才能解封营业,如擅自拆封查封部位,将依法予以处罚。


消防监督检查员表示,儿童年龄小,火灾防范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能力较弱,特别是应对突发火灾的心理素质差。托管机构可燃物多、火灾风险高,一旦遇到险情,不利于儿童逃生。按照要求,儿童活动场所根据建筑耐火等级可以设置在一、二、三层,且应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与其他场所设置防火分隔措施。
下一步,安龙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决依法依规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隐患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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