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省政府年终专题 > 规划 > 教育

黔东南州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11月21日,黔东南州政府印发《黔东南州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2016年秋季学期,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从江、雷山等2个县和榕江县定威水族乡、黄平县谷陇镇等2个极贫乡镇先行启动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到2017年春季学期,15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实现全覆盖。同时,鼓励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凯里市自行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黔东南州县城以外的农村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儿童是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对象,在家庭承担基本生活费用的基础上,政府将为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天3元/人,全年按照学前教育儿童在园时间200天计算,每年补助600元/人。

15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由省、州、县三级财政按照4:3:3的比例共同承担。凯里市自行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学前教育儿童家庭和凯里市自行承担。

《通知》要求,有食堂的学前教育机构,由学前教育机构食堂供餐,部分没有食堂的边远乡村学前教育机构,可就近依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供餐。离义务教育学校较远且目前还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山村幼儿园,可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家庭托餐或向儿童提供牛奶、鸡蛋等成品的方式供餐。(陈丹)

  • 平塘在贵州率先实施高中免学费住宿费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推动教育发展提质升级纪实
  • 贵阳市南明区优先发展教育
  • 独山教育精准扶贫 点亮寒门学子希望之光
  • 黔南州农村学前教育儿童吃上营养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