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纳雍县雍熙镇
王家寨镇设置雍熙等3个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黔府函〔2013〕98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纳雍县部分镇设置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毕府呈〔2013〕32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纳雍县雍熙镇,设置雍熙、文昌两个街道办事处。以原雍熙镇木井村、杨家河村、余家岩村、经营村、燎原村、永丰村、兴隆村、浪厂田村、永明村、岔河村、石板坡村、木兰村、海坝村、友谊村、苦李河村、河尾巴村、高坡村、高原村、龙井村、双水井村、中华社区、农贸社区、公园社区、茶林社区、沿河社区等25个村(社区)地域为雍熙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中华社区;以原雍熙镇沙锅寨村、石板河村、环城村、黄包包村、后寨村、左翼河村、果支村、坐勒村、闹地村、中寨村、猫场村等11个村(社区)地域为文昌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猫场社区。同意撤销纳雍县王家寨镇,设置居仁街道办事处。以原王家寨镇17个村(社区)地域为居仁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街上社区。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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