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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政策

  一、创新再造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探索设立“投资项目审批单一窗口”,将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有关事项全部纳入窗口集中办理,建立以“一窗受理、集中审批”为核心的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流程内部化、并联化、协同化。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网上申请、网上补件、网上查询、网上办结。

  二、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模式创新试点。在产业园区开展“审批手续前置办理”试点,以园区为单位,以区域评价和规划为引领,以准入条件为约束,将部分具备条件的审批事项由政府提前集中统一办理,单个项目建设时不再办理相关手续,让企业实现“拎包入住”。在“1+8”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探索创新以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六盘水市、安顺市开展投资项目“先建后验”试点,取消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技术审查类相关审批手续,由企业取得用地和城乡规划许可、按要求承诺后,自主依法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竣工后接受相关验收。

  三、推广民间投资项目免费代办服务。扩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免费代办服务范围,逐步实现对所有民间投资项目从立项、开工到竣工投产全过程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等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政策来源: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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