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贵州人大| 贵州政协
手机版| English|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政务邮箱| 个人中心
权限内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超市开展食品安全整治。 梅亚军摄

  权限内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一、事项名称

  权限内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受理范围

  省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省局直属机构、省局授权/验收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省级行政管理部门所属机构)资质认定。

  三、申请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四、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资料→受理/补正/不予受理→组织技术评审→对技术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审批→制证和送达。

  五、办理材料

  (一)首次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原件,1份);

  2.随《申请书》提交以下附件:

  (1)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复印件,每个类别1份);

  (2)质量手册(复印件,1套);

  (3)程序文件(复印件,1套);

  (4)法人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1套):一是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法人登记/注册证书;二是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下列材料:a.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b.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c.法人授权文件;d.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5)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6)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刑事技术鉴定机构等特殊领域申请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

  (7)《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刑事技术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8)司法行政部门的推荐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9)2年内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满意”结果的证明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二)复查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原件,1份);

  2.随《申请书》提交以下附件:

  (1)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复印件,每个类别1份);

  (2)法人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1套):一是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法人登记/注册证书;二是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下列材料:a.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b.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c.法人授权文件;d.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3)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4)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刑事技术鉴定机构等特殊领域申请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

  (5)《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刑事技术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6)2年内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满意”结果的证明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三)扩项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原件,1份);

  2.随《申请书》提交以下附件:

  (1)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复印件,每个类别1份);

  (2)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刑事技术鉴定机构等特殊领域申请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

  (4)《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刑事技术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5)司法行政部门的推荐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6)2年内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满意”结果的证明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四)地址变更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原件,1份);

  2.随《申请书》提交以下附件:

  (1)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复印件,每个类别1份);

  (2)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五)名称变更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名称变更审批表》(原件,1份);

  2.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名称变更后的新证书附表(电子版,1份)。

  (六)地址名称变更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地址名称变更审批表》(原件,1份);

  2.地址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地址名称变更后的新证书附表(电子版,1份)。

  (七)法人单位变更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法人单位变更审批表》(原件,1份);

  2.法人地位证明文件(法人性质变更时提交)(复印件,1份);

  3.法人名称变更后的新证书附表(电子版,1份)。

  (八)授权签字人变更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授权签字人变更审批表》(原件,2份;电子版,1份);

  2.授权签字人基本信息表(原件,1份)。

  (九)标准(方法)变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原件,2份;电子版,1份)。

  (十)取消检验检测能力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取消检验检测能力审批表》(原件,1份);

  2.取消能力后的新证书附表(电子版,1份)。

  (十一)人员变更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人员变更备案表》(原件,2份);

  2.相关任命文件(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变更时提交)(复印件,1份);

  3.法人授权书(最高管理者变更时提交)(复印件,1份)。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5个工作日(不含技术评审时间)。

  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不含技术评审时间)。


  政策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

  《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5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