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取消铜仁市松桃县

甘龙镇甘龙河(鱼家田)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25〕92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取消松桃县甘龙镇甘龙河(鱼家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铜府呈〔2024〕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松桃县甘龙镇甘龙河(鱼家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你市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你市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你市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